11月8日,人们期待已久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下称《计划》)正式对外公布,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已联合印发该文件。这意味着为期三年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正式打响,各项任务将进入实施阶段。
上述文件重点明确了五项任务,比如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解决养殖业污染、防控种植业污染以及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等。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11月8日政策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农业农村生态环保虽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仍较突出,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计划》实施就是要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突出短板,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其实早在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将抓紧制定七大标志性攻坚战作战计划和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保障条件,做到按图施工、挂图作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确保三年时间明显见效。
不过,实际上目前时间已不足三年,苏克敬坦言,要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各项任务目标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他表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将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将进行严肃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在重点用膜地区,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做好100个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
《计划》同时要求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李波介绍:“地膜在当前中国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量非常大,超过全球其它国家的使用总和,尤其是在中国西北地区有没有使用地膜,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在甘肃用地膜覆盖后,产量平均要增加30%,甚至有些地区能达到70%。”
不过,地膜使用后的残留会产生一定污染,有必要进行回收处理。李波向经济观察网坦言,目前地膜生产技术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进一步改进。“现在农业农村部对这项工作抓的很紧,首先一项举措就是推动出台地膜新标准”,他说。
据他讲,原有的地膜之所以会产生残留,是因为太薄。“几乎一碰就碎,根本没有办法回收。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实施的一项举措是加厚地膜至0.01毫米,鼓励农民使用厚膜,以便后期回收利用”。“此外,不光是增加厚度,还有地膜的韧性和强度都要进一步增加”,李波强调。
“目前,我们在西北地区正在实施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的示范县,包括地方回收利用的体系也建立了,要求这些示范县回收的地膜要达到80%。”他说。
除此之外,李波还透露,现在农业农村部正在研究推进机械化回收地膜,减少农村劳动力使用量,目前在西部地区已有所突破,效果较为明显;同时正着力研究可降解地膜。
不过,他也坦言,可降解地膜是一个发展方向,从目前来讲,成本相对较高,大概是正常地膜的三倍左右,普遍使用还不太现实。下一步争取在降解地膜应用配套技术、高强度地膜替代产品、地膜回收机械、地膜综合利用技术等方面尽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同时还将尽快出台农膜回收管理办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各部门、企业及个人的责任。
“由于地膜的附加值很低,且农膜回收企业多是一些小作坊式工厂,存在一系列环保问题,所以我们正在探索地膜回收延伸的机制,试行 ‘谁生产、谁回收’。”李波表示,我们还建立了监测评价机制,对示范县进行严格监督和评估。
此外,《计划》还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的目标。
李波对此解释称:“实际上,经过近几年相关工作的推进,全国化肥、农药的使用总量是在逐年下降的,尤其与2015年相比,减量较为明显,所以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的表述更为科学。”
延伸阅读: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
原标题:农业农村治污计划出炉:农膜“谁生产、谁回收” 三年内回收率要超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