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全部实行‘零跑腿’网上备案,去年全省共备案11.5万个项目,为全国最多。”
“2016年9月1日新环评法实施至去年底,全省共查处新出现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751个,涉及总投资额26.9亿元,处以2935.7万元罚款。”
一组组数据是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真实写照。
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能
放管结合服务经济发展
为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提高环评审批效能,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简政放权,审批项目由之前的10个行业29类项目调整为7个行业13类项目,同时赋予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省级环评审批权限。
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全部实行“零跑腿”网上备案,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相关业务,平均用时不超过10分钟。对未纳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经认定后不再履行环评手续。省生态环境厅对确实无法避让、需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公路、铁路、输油输气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将专题评价合并到环评报告书中,一并进行技术评估,减少了内部审查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坚持“放管”结合,去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9个县(市、区)涉及废水排放、对1个区县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实行了区域限批,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限批联动,倒逼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加强环评文件质量考核,印发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填补了环评文件质量没有日常考核方法的空白。向社会公布了500多名环评技术专家,为全省环评管理工作提供了“智库”支撑。
为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落地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在环评专家论证、审查、审批等各个环节,积极向建设单位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评估服务。
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负责人对记者说:“省生态环境厅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负面清单作为园区规划环评的重要内容,通过跟踪评价,完善现有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去年,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部门共完成了22个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环评审查工作。”
作为国家确定的“三线一单”试点城市,济南市建立了协同推进机制,实施严格的时间节点控制和质量控制管理,旬调度、月分析,目前已进入成果产出和应用阶段。
据济南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介绍:“济南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同时明确生态空间,提出构建‘一屏一带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思路。确定了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测算各控制单元的污染物分阶段允许排放量。划定资源利用上线,按照管控分区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还积极推进能源和县域战略环评试点,与省发改委联合开展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茌平县和邹平县开展区域性战略环评试点工作,优化工业布局,促进调结构转方式,为两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围绕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大环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要求对新环评法实施以来新出现的“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根据违法情节,按照项目总投资额1%-5%予以处罚。
适应新旧动能转换要求
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当前,山东省环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放管服”改革的意识还不够强、事中事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环评队伍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环评文件质量仍不高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要适应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上继续下功夫。在确保环评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红利。要切实强化环评制度的刚性约束,在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上狠下功夫。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的关系,把所有建设项目依法纳入环境管理,强化环评常态化督导,切实加大对环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强化全过程管控,在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区域环评和“三线一单”的有机结合上下功夫。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还要求,今年率先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日照、滨州、威海等7市进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底所有设区市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强化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
原标题:山东设区市明年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 项目未批先建,按总投资额1%-5%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