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联合印发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在高炉炼铁工艺中有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高炉环境除尘及矿槽除尘配备有齐全的除尘装置,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7月02日
甘肃省政府06月24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06月24日
大连城市管理06月20日
北极星环保网06月18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生态环境部06月10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6月1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6月04日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07月02日
中国电建07月01日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06月27日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4日
生态环境部06月24日
上海电气电站集团06月24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6月24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月23日
正泰新能Astronergy06月23日
中国电建06月20日
中核集团06月20日
华能集团06月30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13日
中煤集团06月11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09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06日
万州经开区管委会06月04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5月27日
山东能源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