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联合印发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在高炉炼铁工艺中有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高炉环境除尘及矿槽除尘配备有齐全的除尘装置,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全文如下: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生态环境部06月10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6月1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6月04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鲁能新能源陕西分公司05月21日
北极星环保网05月14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30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4月29日
大唐内蒙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前天
邯钢公司前天
中国电建06月12日
云南省国资委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中国能建06月11日
云南省国资委06月11日
国家能源集团06月11日
大唐南京发电厂06月11日
北极星电力网前天
中煤集团06月11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09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06日
万州经开区管委会06月04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5月27日
山东能源05月23日
通辽市能源局05月23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5月22日
中国能建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