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有效控制和规范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本文选择非甲烷总烃作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性控制指标,分别使用实验室方法、便携式POLLUTION PF-300和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进行比对测试。研究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已经具备比对监测条件。
VOCs 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二次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进而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
现阶段,国家、地方已出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 2862-2016)等排放标准。此外,还发布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比对监测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但VOCs 比对监测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还未发布。
为有效控制和规范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笔者对南京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试点,开展以下工作内容:开展VOCs 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确保VOCs 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实时上传。根据江苏省出台的地方标准和标准中涉及的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目前自动监测仪器通常监测的指标,选择非甲烷总烃作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性控制指标进行比对测试研究。
1 现场监测
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732-2014), 笔者分别使用实验室方法、便携式POLLUTION PF-300(便携式POLLUTION PF-300 采用的是全程加热型氢火焰离子检测器(FID)。
FID 作为有机碳原子的选择性计数器,是一种高灵敏度通用型检测器,位于一个小型的氢气火焰燃烧区域的两个电极之间,使用除烃空气作为燃烧介质。当包含VOCs的样气进入燃烧区域时,遇高温发生离子化,产生大量离子,两个电极之间产生了一个静电场,离子化产生的正负离子分别聚集到两极上从而产生电流,电流强度与样气中的总烃浓度成一定比例,通过对电流的监测可以获得总烃浓度。将二者同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进行比对测试,三种仪器的具体分析方法如表1所示。
笔者对南京某汽车制造企业的油漆沸石转轮排口烟囱安装的烟气CEMS 进行现场比对测试。首先用同种标准气体对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和便携式POLLUTION PF-300 进行标定,然后分别使用三种浓度的标准气体对CEMS进行示值误差的测试,如表2所示。下面使用真空箱采集烟道中的废气,气袋采集完成后使用便携式POLLUTION PF-300 进行现场测试,得到一组数据并和CEMS数据进行比对,重复9次,具体数据如表3所示。最后,把9个气袋避光保存,并迅速送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数据如表3所示。
2 数据分析
由表2 可知,自动连续监测系统非甲烷总烃的示值误差在-1.0%~2.0%,可见该CEMS的重复性较好;非甲烷总烃的实际样品比对中,便携式POLLUTIONPF300在使用现场标准气体进行校准后(和CEMS 校准标气为同种标气),和CEMS数据一致性较好(见图1),平均相对误差为4.7%;非甲烷总烃的实际样品比对中,实验室数据明显低于CEMS数据(见图1),可能因为气袋存在一定的吸附,同时运输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损失。
3 结论
非甲烷总烃的部分实验室数据较CEMS数据偏低,考虑非甲烷总烃的特性和气袋在运输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损失,因此采样后需避光保存并立即送回实验室分析,最大程度地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损失。便携式POLLUTION PF300 经同种标准气体校准后的测试数据,和CEMS数据一致性较好,故推荐使用便携式仪器进行现场测试。目前,非甲烷总烃已经具备比对监测条件。
笔者建议,国家尽快出台非甲烷总烃比对监测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这有利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掌握典型行业VOCs排放情况,加强废气VOCs监控与治理,也是VOCs总量核算、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的重要前提。
原标题: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比对测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