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个产品的适用性检测。我中心组织制修订了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即日起,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
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27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9月26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08月29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08月28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8月16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2024年05月30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04月29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4月23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04月07日
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024年02月28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02月04日
生态环境部01月13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12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4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8月27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8月23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