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个产品的适用性检测。我中心组织制修订了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即日起,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
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
北极星环保网05月14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30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14日
广昌县人民政府03月14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2月18日
北极星环保网02月17日
生态环境部01月20日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17日
中国环境2024年12月11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年12月06日
冷轧新视点2024年12月06日
中国新闻网05月23日
能源新媒05月23日
中国能源观察05月22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月21日
大唐集团05月12日
华盛人和资本05月12日
北极星氢能网05月09日
电网头条04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