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个产品的适用性检测。我中心组织制修订了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即日起,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
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29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23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07日
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02月28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2月04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10月24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0月12日
北京晨晰环保2023年09月04日
生态三门峡2023年08月30日
中鲲仪器2023年06月27日
中国能源报2023年11月20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1月09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1月08日
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