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发布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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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

2019-08-19 11:0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极星发布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7〕40号)等要求,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HJ 1031—2019)》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 1032-2019)》(见附件2-3),即日起,我市对电子和人造板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电子行业企业和人造板行业企业,具体详见《2019年北京市第二批需申领排污许可证行业明细表》(见附件1)。

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要求,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应调整退出的企业,不再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限和执行日期

发证范围内的企业于即日起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领取。

2020年1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三、核发机关及申请程序

发证范围内企业向所在地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许可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规定,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p.gov.cn)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签署《承诺书》,并向所在地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申领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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