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夷陵区长江大保护PPP项目(以下简称“本PPP项目”)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交通【2019】111号文、夷发改交通【2019】112号文、夷发改交通【2019】122号文、夷发改交通【2019】126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已批准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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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5.78亿元夷陵区长江大保护PPP项目招标!

2019-10-22 10:1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长江大保护PPP项目(以下简称“本PPP项目”)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交通【2019】111号文、夷发改交通【2019】112号文、夷发改交通【2019】122号文、夷发改交通【2019】126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已批准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该项目,并由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授权宜昌市夷陵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与项目概况

本PPP项目包括存量和新建两类,共六大项目,分别是:

1.城乡市政设施存量项目

(1)城区存量污水垃圾工程

包括城乡污水处理厂4座(城区、丁家坝、开发区及鸦鹊岭)及管网,日处理污水6.8万吨。

(2)乡镇存量污水垃圾工程

包括乡镇污水处理厂7座(樟、雾、黄、邓、下、分、三)及配套管网,日处理污水0.745万吨;垃圾填埋场6座,日处理垃圾440吨。

2.新建项目

(3)小溪塔雨污管网智能化改造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城区雨污水系统改造及附属工程

主要包括:丁家坝污水处理厂厂网改造工程,城区污水处理厂厂网改造工程,城区污水智慧调度试点工程,明珠路片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城区防涝点治理工程,平云三路雨污管网及附属工程。

②郭家湾污水处理工程

a)在郭家湾水岸综合体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1万t/d,远期3.0万t/d,处理发展大道及东方大道片区污水,缓解城区污水处理厂负荷;

b)新建进场道路(晨光路鄢家河段)1.76千米,雨污管网7千米;

c)改造鄢南路0.64千米、新建雨污管网2.5千米;

③虾子沟污水处理厂

结合三峡游轮中心新建虾子沟污水处理厂1座1.0万t/d,处理虾子沟片区污水,缓解城区污水处理厂压力。

④发展大道片区生态治理工程

包括主线发展大道、梅子垭库周环境整治等2个子项。新建雨污管网30千米,恢复路基路面5.78千米,新建天桥2座(梅子垭路、东湖路),整治库周岸线(征迁房屋51栋),新建步游道,配套智能交通,完善市政设施。

(4)柏临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包括生态补水工程(柏家坪水库、宋家嘴渡槽取水工程)2个、龙泉污水处理工程1个(近期设计规模1.5万吨/日、管网7.8千米、生态廊道3.5千米、人工湿地1处3万平方米)、河道治理1个(疏浚河道、拦河坝整治)、面源污染治理1个(禁养区养殖厂拆除等),智慧水务1个。

(5)乐天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疏浚河道5千米、岸线整治30千米、改造沿河双车道四级公路43千米、新建改造沿河污水管网10千米,美化亮化20处等。

(6)乡集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环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场区封场及生态修复等;乡镇集镇生态治理工程、全区10乡镇集镇支管网接户污水管网及附属工程。(邓、太、三、乐、下、樟、雾、分、黄、鸦);乡镇垃圾汽化示范项目、在坝区及西北山区乡镇选取距离垃圾填埋场和中转站距离较远、人群较稀少的农村,修建乡镇垃圾汽化站3座,每座日处理垃圾10吨。

(二)PPP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涉及总资产约为25.78亿元,其中,乡镇存量污水垃圾工程资产委托经营50000万元,纳入PPP项目静态投资为201168.07万元,项目静态投资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城区存量污水垃圾工程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50031.90万元(根据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大地评报字[2019]第045号)及(鄂大地评报字[2019]第046号)),一部分为新建项目建设投资151136.17万元(取可研批复静态投资);实施方案修正后的建设期利息为6639.31万元;PPP总投资合计207807.38万元。

(三)运作模式

1.本项目新建项目拟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取“BOT”运作模式推进,其中在建设阶段、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总承包;存量部分城区存量污水工程拟采取“TOT”运作模式推进;存量部分乡镇存量污水垃圾工程拟采取“OM”运作模式推进。

2.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SPV公司),由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本项目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SPV公司享有合作期内的经营收益权。合作期结束后,本项目资产、经营权、人员、文档和知识产权等由SPV公司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四)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为207807.3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静态投资)为201168.07万元(含存量资产50031.9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639.31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

1.项目资本金

本PPP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41568.15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比例为20.0%,项目资本金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照5%:95%比例出资。

2.项目融资

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项目公司需按项目建设运营资金需求进度进行融资。项目公司可以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以本项目的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项目公司融资不足或不及时的,社会资本有义务通过股东借款或其他方式补足融资,政府方不承担项目任何融资义务。

3.政策资金

无论在本项目的何种阶段,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的名义申请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奖励、贴息、政策性贷款、扶持性资金等,到账后所有权归属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可用于支付给项目公司用以抵扣本项目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或作为政府方出资额度内的项目资本金或抵扣本项目投资。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有义务配合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办理上述政策性资金的相关手续。

(五)回报机制

项目合作期内有一定的使用者付费机制(居民缴纳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工业污水处理费),考虑到实际操作中实行污水处理费的财政收支分线模式,由区政府指定的机构统一向排污单位、居民等收取污水处理费(使用者付费),并将该收益纳入到区财政收入,转化为财政支出连同“可行性缺口补助”一并支付给项目公司,以覆盖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其表现形式为政府付费。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 号)第十六条关于“运营补贴支出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及利润水平合理确定,并按照不同付费模式分别测算”的规定,同时基于本项目有一定的使用者付费机制(居民缴纳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工业污水处理费),但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文件要求,“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表现为政府付费形式的PPP项目除外”,因此本项目适用的回报机制为表现为“政府付费”、实质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支付的服务费全部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

项目运营维护期限内,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检测项目产出技术指标,督促项目公司编制季报、年报,并报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定期(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向项目公司付费,付费时点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六)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为27个月(各子项起始/结束时间不同,建设期为1-2年不等),各新建子项运营期按项目不同分别为23年、24年,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项目的运营期为25年,委托运营(OM模式)项目的运营期为10年。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SPV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要求:

(一)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二)资质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四)投融资能力:申请人的融资能力不低于16.62亿元人民币。

(五)业绩要求:

1.申请人近5年(近5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9年2月1日,则近5年是指2014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以正式合同签署之日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1个日处理污水量不低于1.5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和1个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建设案例的业绩;

2.申请人近5年(近5年是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2019年2月1日,则近5年是指2014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以正式合同签署之日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累计修建长度不少于40公里的公路(道路等级不低于四级)工程建设案例的业绩。

(六)信誉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内容。

(七)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

2.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据联合体专业分工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

5.联合体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

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申请人资质中第(一)、(三)、(六)子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第(二)、(五)子项的要求,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共同满足;第(四)子项的要求,由联合体中承担项目投融资任务的成员提供,各成员的融资额度可累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发放时间:从2019年10月22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日18时00分止。

(二)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9时00分。

(二)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四楼423开标室。逾期送达申请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机构将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 系 人:刘军

电 话:13349772965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 系 人:张裕彤

电 话:023-67012287

2019年10月21日

原标题:夷陵区长江大保护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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