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郴州地区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基本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属于《“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重点工程,按照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湘重办函【2016】32号、湘重办函【2016】38号等文件要求,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重启郴州地区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建设。《郴州地区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工程(历史遗留固废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10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19年11月15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以郴环函【2019】105号文进行了批复),处置对象为湘重办函【2016】32号规定的一般Ⅱ类工业固废以及有色冶炼废渣HW48(不包括含铊废物),可兼顾处置郴州市历史遗留有色冶炼废渣HW48(不包括含铊废物)。本次评价处置对象为郴州市及其周边地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飞灰,有色金属行业产生的污酸渣、脱硫石膏渣以及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能力范围之外或不愿处置的危险废物。
本工程占地11.33公顷,总投资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31万元) , 处理规模为750t/d,建设主要内容为稳定化固化车间(工艺为“水泥+稳定剂”)、1#暂存库(与稳定化固化车间为一个单体建筑,最大库容能存储5000t)、2#暂存库(最大库容能存储2000t)、3#污泥废物暂存库、安全填埋场(设计库容为80万m3,有效库容70万m3)、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处置规模:危险废物处置规模12万t/a;兼顾处置涉重企业关闭拆除过程中与区域历史遗留污染治理过程中产生的一般Ⅱ类工业固废30万t。目前已经建成稳定化固化车间、暂存库、安全填埋场以及配套的综合楼、维修车间等构筑物。工程实施后,可为永兴县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废渣、危废处置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对郴州地区重金属减排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工艺:稳定化固化主要是水泥+螯合剂对危险废物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符合填埋要求的稳定固化体采用机械进行推平压实填埋。污水处理站采取污水处理站采用的“铁盐除重+碱法除重+硫化钠法除重+MVR+厌氧+好氧+石英砂滤+活性炭滤”处理工艺;填埋场采取分区分层填埋,在未作业区域内采取覆盖方式,作业区进行作业完后覆膜,填埋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封场。
根据报告书论证结论: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填埋场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选址基本合理,厂区布置合理,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类污染治理措施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的前提下,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制度,杜绝事故排放,特别是严格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工作,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文后链接,查阅纸质报告可发邮件至 464422797@qq.com索取,也可直接前往我公司办公地点进行查阅,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或评价单位咨询。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及团体,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及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该公众意见表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需获得关于建设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补充信息,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或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取;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发表意见可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格林美(郴州)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郴州市永兴县柏林工业园
联系人:饶工
联系电话:13896275320
电子邮箱:464422797@qq.com
评价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总
电 话:17377980002
电子邮箱:1248201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