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住建部门获悉,为加快补齐全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日前,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州市城市管理局和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个部门联系下文,印发《德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
●利用三年时间,强化城市污水管网配套,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2021年底前,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提高8.7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年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高至95mg/L。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组织编制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科学确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设施建设以居住人口规模较大、环境容量较低的核心经济流域为重点,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并适度超前。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有计划地对老城区旧有管网分片区组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更新及破损管网修复改造。新建城区污水管网应与市政道路同步建设,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
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定期清除积存污泥,积泥深度不应超过管径的1/4。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区域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杜绝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强化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建立溯源追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水质监测,一旦日常监管发现进水超标或收到污水处理厂相关情况报告时,要立即联合开展溯源追查和执法,对发现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渣土、餐厨垃圾等易堵塞物及其他损害城镇排水正常运行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
此外,完善激励支持政策。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做好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工程保障。鼓励公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原标题:山东省德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方案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