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及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于2020年4月1日实施。详情如下:
湖南生态环境2024年05月31日
江西环境2024年05月13日
海南生态环境2024年05月06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4月07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2月19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6日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0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08月11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6月29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6月25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01月2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22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0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6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2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1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01日
桐乡市人民政府2024年09月12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8月13日
玉龙之窗2021年09月07日
太原市人民政府2019年05月24日
镇江日报2018年08月08日
北极星环保网2018年06月22日
中国环境报2016年02月26日
山西新闻网2016年02月22日
北京市科委农村处2016年02月18日
危废鉴定利用2016年01月21日
中国有机农业网2015年09月28日
西部网201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