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湖泊的生态环境好不好,不仅有了统一的评价规范,而且公众还能参与评价、打分。近日,江苏省水利厅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设立水安全、水生物、水生境、水空间、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对河湖生态进行评价。
“生态河湖是指具有稳定和有弹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能够满足较高标准的防洪、供水等社会服务功能需求的河流、湖泊(水库)。”江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郑在洲表示,江苏对生态河湖状况的评价采用百分制,涉及防洪工程达标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河流浮游植物多样性、大型底栖动物多样性指数等指标。
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水质、饮水安全和直观感受,《规范》设置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水质优劣程度”和“公众满意度”3个关键指标。凡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出现突发水污染问题、供水危机等水质异常事件,湖泊(水库)水质评价结果为V类及以下,公众满意度在75分以下的河湖不得参评生态河湖。
公众如何参与生态河湖评价?江苏省水利信息中心主任钱钧介绍,生态河湖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让大家更有幸福感和获得感。因此,在群众参与度和程序设定上,充分考虑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和与河湖的关系,力求公众参与更有代表性。同时,每条河湖都要随机开展问卷调查,公众可以自己打分。
生态河湖状况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共4级。“如果出现了‘中’,意味着河湖生态处于亚健康状态,而‘差’意味着生态出现重大问题,《规范》将为河湖生态保护指明方向。”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王嵘说,强化生态河湖管理,评价后的成果是行政单位开展河湖治理的重要依据。短板就是问题,问题就是工作方向。相关部门在开展评价时,遵循评价规范,也有利于同一个尺度下横向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