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示相关环评信息。现将宜春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200吨/天飞灰技改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春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200吨/天飞灰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宜春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乡更石村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内;
(5)建设内容:本次技改主要增加飞灰水洗工序,进行预处理后更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春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乡更石村宜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方志勇电话:17855834419 邮箱:840941964@qq.com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698号浙大科技园D区408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162220304 邮箱:826167189@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邮箱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宜春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