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4月29日
延伸阅读:
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发布(全文)
辽宁省司法厅05月16日
江苏省司法厅05月06日
福建省人大04月29日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04月10日
生态环境部04月07日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03月20日
河南省司法厅03月11日
生态环境部02月06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02月01日
生态环境部01月15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8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05月15日
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05月13日
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月11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5月10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5月10日
生态环境部05月08日
雅安市人民政府04月29日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04月26日
东吴证券2020年03月06日
北极星环保网2019年05月11日
北极星环保网2018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