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汕头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汕头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车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1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05-03903-0006
项目名称:汕头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车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5,160,000
最高限价(如有):516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一台大气VOCs走航监测车(含三年质保)和三年的运维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ST00ZC70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设备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 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④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05 月29 日至2020 年 6 月 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方式:(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06 月 1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丰泽庄东区五栋六楼
联系方式:0754-88844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754-8729092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