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监测中心《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实施监测方案》要求,我市2020年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工作于近期启动,监测点位位于蒙城县茨淮新河灌区,灌区规模35万亩,此项工作由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实施,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技术指导、审核把关及按要求做好数据上报工作。2020年,我市农田灌溉水质监测范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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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启动2020年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工作

2020-06-16 08:48 来源: 中安在线 

按照省监测中心《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实施监测方案》要求,我市2020年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工作于近期启动,监测点位位于蒙城县茨淮新河灌区,灌区规模35万亩,此项工作由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实施,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技术指导、审核把关及按要求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2020年,我市农田灌溉水质监测范围为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区,灌溉水水质监测项目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执行,包括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基本控制项目包括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量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温、PH、全盐量、氯化物、硫化物、总汞、镉、总砷、铬(六价)、铅、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数等16项,选择性控制项目包括铜、锌、硒、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苯、三氯乙醛、丙烯醛、硼等11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农业水源水质特点和环境、农产品管理的需要,选择性控制项目开展监测,作为基本控制项目的补充指标。根据当地主要灌溉作物的用水时间,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

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是《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此项工作的开展,将为加强全市农田灌溉水质管理,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对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蒙城县环境监测站正有条不紊开展此项工作,6月20日前市环境监测站将及时向省站上报我市第二季度农村环境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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