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全面开展城市内涝体检 系统性优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为按照大城市能有效应对30—50年一遇降雨、中小城市能有效应对20—30年一遇降雨的标准,全面实施城市积涝点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城市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工程、行泄调蓄建设工程、源头减排工程、信息化建设与应急处置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系统治理,统筹新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综合自然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通过五年努力,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城市内涝体检 系统性优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城函〔2020〕78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19号)要求,结合开展城市体检相关工作部署,系统谋划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现印发《全面开展城市内涝体检 系统性优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开展城市内涝体检 系统性优化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指示批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系统谋划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着力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大城市能有效应对30—50年一遇降雨、中小城市能有效应对20—30年一遇降雨的标准,全面实施城市积涝点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城市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工程、行泄调蓄建设工程、源头减排工程、信息化建设与应急处置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系统治理,统筹新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综合自然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通过五年努力,总体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体检
按照制定的《安徽省城市排水防涝体检技术导则》(见附件),深入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体检,突出问题导向,围绕规划管控、管渠系统、排涝泵站、行泄调蓄、源头减排、内涝高风险点、积涝点、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置等八个方面,全面开展排查,对照有关规划、标准,系统梳理存在问题,找出城市排水防涝问题“病灶”,建立基础台帐,形成城市排水防涝体检报告。
(二)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相关规划
各地要根据城市排水防涝体检报告和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后评估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及时修编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合理确定城市排水管渠、泵站建设标准,以及城市内涝治理标准,明确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充分利用和恢复城市河湖水系,规划超标雨水调蓄和行泄通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科学编制“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排水防涝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落实项目支撑。
(三)着力实施五大工程
结合城市排水防涝体检情况,着力实施以下五大工程。
一是积涝点综合整治工程。梳理排查城区主要积涝点,对前期已经整治的积涝点开展回头看,跟踪近年超强降雨城区积水内涝情况,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城区下穿立交桥、低洼地、地下空间、隧道涵洞等设施,建立台账,制定积涝点整治计划,以排水片区为单元,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系统推进积涝点整治。
二是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工程。结合正在开展的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加快实施城市雨水管渠建设提升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修复或改造错接混接、破损堵塞的排水管网,提高城乡结合部雨水管渠覆盖率。优化雨水口和排放口布设,对自排不畅或排涝能力不足的,要进行泵站改造提升,提高机排能力;对外水顶托现象突出且暂不具备改善条件的,建设大型排涝泵站。综合考虑我省气候降雨特点,城区排水管渠和泵站改造建设应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相应标准上限执行。
三是行泄调蓄建设工程。结合“体检”报告,有序利用城市河湖水系等作为汛期涝水调蓄行泄通道,统筹纳入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细化雨洪行泄和调蓄工程计划,按“先地上后地下、先自然后人工”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系统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实现城市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减轻不利河势河段对城市防洪排涝的压力;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及生态修复,加快恢复城市原有河湖沟塘等调蓄水面,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有效治理外洪侵袭,消除外洪影响。
四是源头减排工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雨水渗透及利用改造工程,完善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公园和绿地、道路和广场等“三类海绵体”以及水系水环境的源头减排措施,结合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工作,“增绿留白”,保留天然蓄滞洪区;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因地制宜地使用透水性铺装,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等,控制雨水地面径流,实施源头减排;深化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评估,“以评促建”,落实管控措施,凡新区建设以及老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全部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落实到位。
五是信息化建设工程。落实新基建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信息系统,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布设必要的雨量计、液位计、流量计、视频监控终端,加强城市下穿立交桥、地下空间、隧道涵洞等重点设施的视频监控,实时监测重点设施、河渠、区域安全情况,远程调度应对防范工作,构建全流程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排水防涝指挥调度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排水、气象、应急、城管、水利、交通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及时预警预报雨情汛情,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为有效落实城市排水防涝体检工作和排水防涝重点任务,2020年8月底前启动开展体检工作,9月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重点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10月底前,各市完成城市及所辖县(市)排水防涝设施体检工作,形成体检报告;结合体检报告意见,需要修编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的,相关市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规划修编;省及各市应于2020年底前组织编制《 “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立即组织开展城区主要积涝点排查工程整治,2021年一季度前完成整治工作,确保明年汛前发挥作用。相关排水管渠泵站改造提升工程、行泄调蓄工程、源头减排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等统筹纳入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规划,细化年度实施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县政府是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二)坚持规划引领。组织修编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订暴雨强度公式,科学确定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城市排涝标准,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制定《“十四五”全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指导未来五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
(三)深化项目支撑。及时编报重点建设项目,细化年度实施计划,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专项债资金支持。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按照“四督四保”要求,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统筹协调调度,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及时建成发挥效益。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雨情汛情预警预报和会商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支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市、区、街道、社居委联动,群策群力推进辖区、权属重点设施、区段排涝防灾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完善应急值守及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和协同抗灾能力。
(五)强化管理维护。按照专业化、机械化、信息化方向,建立专业队伍,加强排水防涝设施维护管理,健全完善巡护、定期维护和隐患排查制度,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加强日常巡检维修,及时处理危害设施安全的行为和隐患,确保排水防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