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文提出:在全面普查、摸清现状基础上,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减灾能力,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 “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指示为我们建设城市排水系统指明了绿色发展的道路。
2020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上海市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明确了本市雨水排水标准,城市排水5年一遇、内涝防治100年、入河污染有效控制。
针对雨水排水提标的工程,做点重要提示,希望把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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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一:做好灰色设施提标。
依靠扩大管径、建设和泵站扩容,提高排水标准是传统做法。第一,一定要对一个排水系统按照原设计排水片区分片、分对象,按照现实的地表径流系数和目标排水标准一片、一块地计算,千万不要用总径流系数计算。说老实话,径流系数本身就不是一个很科学的概念,再用综合径流系数说事,就更加谬之千里。第二,一定要核算现有雨水收集口的收水量,提标了,首先必然会增加雨水收集口的,该增加就增加。第三,一定要把雨水收集管和输送管管径计算对、设计对,该扩大管径就扩大管径;第四,一定要将雨水排水口按照新标准对应管网设计的新流量,重新计算排水口;要杜绝淹没出流,把排水口露出来(淹没出流,雨水管网就不是重力流),平原河网地区要尽可能采用泵站排水。总之,要记住:雨水收集嘴巴喝得进,雨水管网肠子流得快,排水口排水要通畅。当然,一定要把新实施的排水管道有质量地建设出来,没有质量,新建的灰色设施就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提示二:做好绿色措施。
做好灰色措施,一定会提高城市排水标准。但是,灰色设施提标了,就意味着:雨水收集口收集的径流水量就多了,排水管道输送的水就多了,排水口向河道水体排放的雨水岂不是相应也多了。在径流污染得不到削减(城市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是地表硬化的过程)、污水混接改造不好、管道淤泥清通养护不到位(在雨水管道旱天满管流的情况下,淤泥也清不出来),向河道水体排放的“脏水”也越多。排水安全了,但是水环境压力却增大了。
解决水安全和水环境“两水平衡”矛盾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海绵措施”,或者绿色措施。从源头上削减径流量,在削减径流量的同时也削减了径流污染。一句话,要把城市市政工程“海绵化”,这就是知行合一落实总书记的海绵城市理念,绿色措施要应做尽做。一个排水系统提标改造起码要有两个方案,一是用传统灰色提标,二是绿色措施与灰色措施相结合提标方案。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雨水收集口(篦子)一定会少,雨水收集输送管道一定会小(有些道路雨水管道是改不了的),末端雨水泵站和排水口也一定会小。灰色少了、小了,排到河道水体的雨水就少了,污染也就轻了。雨水排水管道中淤泥从哪来,不就是径流污染造成的吗?所以还是要靠做好海绵措施、绿色措施来削减排水口污染。绿色解决“两水平衡”矛盾的有效手段,不但可以有效解决了矛盾,还体现绿色和海绵城市理念,何乐而不为!
提示三:做好蓝色措施。
如果说绿色解决的是源头,灰色解决的就是过程,蓝色措施解决的就是末端,蓝色措施是保障安全排水和内涝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在正常降雨情况下,只要河道水体是低水位,让其有接纳排水口出流的容量,城市排水系统就一定会有效发挥作用;排水标准提高了,河道水体接纳城市雨水的容量也要重新确定,要保证能够受纳得了新标准下的雨水排水量。城市水体整治的目标是“清水绿岸,鱼翔浅底”,这个“浅”字可是有科学内涵,是实现城市水体恢复生态的前提条件,也更需要勇气。
旱天不敢低水位,或者不能够低水位,但是下雨前还是要发挥水利泵闸设施作用,把河道水体水位预降下来,接纳城市排水系统的排水量,提标后,更要如此。
其二,蓝色措施才是内涝防治的重要手段。雨水排水设施不管是用灰色,还是绿灰交融,提标到3~5年,就能够实现内涝防治50~100年标准吗?恐怕没有蓝色措施很难。城市内涝发生的根本原因(排除城市排水设施不正常)是江河湖的洪水、高水位和海洋的高潮位导致城市河道水体高水位。在城市河道水体高水位情况下,城市排水系统作用就发挥不出来,可不就得涝了吗!“因洪致涝”四个字清晰明白说清楚了内涝的原因。
解决城市内涝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外水不进城”,还是要靠蓝色措施。日本东京的“放水路”,上海市正在实施的吴淞江工程就是典型代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东京的“放水路”不是下水道工程,是水利工程,绝不是所谓雨水调蓄池。他们解决的都是让“外水不进城”,是蓝色措施。
日本《下水道指南》中有一张非常形象的示意图,清晰地解释的城市排水系统与蓝色措施共同应对内涝的关系。要提高城市排水安全,减少内涝风险,蓝色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里还要求多部门、多地区,甚至流域的联合和联动。
提示四:做好道路行泄通道。
暴雨期间,允许道路积水15cm。难道就让水积着?还是等城市排水系统“有空”再排?为什么不能够让这些积水动态就排到内河水体中?关键在于道路与水体的衔接关系能否做得好,道路行泄通道通畅了,就给城市排水设施增加了力量,积水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也就缓解了内涝。
提示五:实现雨水排水管道“旱天无水流”。
雨水管道、合流管道因受地下水入渗、污水混接、末端排口淹没截流(倒灌)、排口旱天闸门不开(泵站不运行)等影响,旱天都是满管流,这是我国城市排水系统可悲的现状,也戏称“憋流制”。旱天“满管流”,排水口(雨水泵站)旱天不开,雨天开,不是污染少了,而是会更加加剧。雨天“一腔黑水”入河就是“下雨就黑臭”的原因。旱天雨水管道、合流管道“满管流”还让排水管道清淤养护成了难题,清淤泥,清的是“清汤寡水”。不能够把淤泥清出来,雨天就进河。实现雨水管道“旱天无水流”、合流管道旱天低水位首先还是查缺陷、修管道、治排口,杜绝地下水入渗和河水倒灌;还是大力推进雨污混接改造,混接改造的如何,一个最有效的标准就是:“污水管COD浓度大于350mg/L,雨水管旱天“无水流”。还是要靠有效的雨水管道清通维护,在实现雨水管道旱天无水流、合流管道旱天低水位,淤泥就好清了。查缺陷、修管道、堵渗漏、防倒灌、改混接等都是管理措施。雨水管道旱天无水流,合流管道旱天低水位更是衡量排水管道健康与否的标准。
另外,千万不要忘了“雨水收集口”是收集径流雨水的。为了提高排水标准,就得加雨水收集口。但是,千万再不要让雨水收集口成了纳污口增加了,否则就得不偿失了。
提示六:正确解决初期雨水污染。
排水口末端截流若干初期雨水调蓄,目前成了解决排水管道雨天出流污染的“良药”。真的如此?第一,在现状旱天“满管流”的排水管道情况下,雨天出流的是“初期雨水”?第二,截流若干毫米“初期雨水”对应的污染物负荷是多少?第三,初雨调蓄池这个词恰当吗?日本、德国等城市在合流制排水口设置雨水滞留池(日本)、溢流池或者截流池(德国)、在分流制雨水排水口设置沉淀池,德国甚至开始改造溢流池为截流池、在分流制雨水排水口也设置截流池的目的都是为了减少雨天出流污染。我国在不解决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旱天“满管流”的情况下,末端截流的就不是初期雨水,不按照水体允许排放的污染物设计计算这些截流池,就也解决不了河道水体下雨就黑臭的问题。这种末端的雨水截流池是提高水环境质量拾遗补缺的重要设施,的确该建。但是要它发挥真正的作用,则要先治好旱天 雨水管道、合流管道“满管流”,更要做好削减径流污染的绿色措施。
另外,将末端这些所谓的“调蓄池”,还当成雨水排水系统排水标准提高的措施,真是无稽之谈。按照若干毫米设置的“调蓄池”,初雨还没有到,就被管道中的存水装满了,哪里来的容量调蓄。雨水调蓄不做在前段,要做在末端,哪里可以提高得了排水管道标准?
初雨效应是指一场降雨量达到30%时,污染物排放就达到80%。
我们很多城市污染物排放和降雨量的关系是直线,没有初雨效应。
要河道水体不黑臭,污染物要削减80%。
总之,雨水排水标准提高是解决城市排水安全的重要举措,一定要做。今后雨水排水系统也不是简单地将排水标准从1年提高的3年,或者5年,而是在提高排水标准的同时,提高内涝防治能力,削减入河污染物量,两提高,一削减,是多目标的。雨水排水系统提标改造,面对的是现有的城市排水系统,一定要先解决解决其存在的问题。多重要求,就得多措并举。仅靠灰色,不仅花钱多,还解决不了水安全和水环境的平衡。绿、蓝、灰、管多措并举才是正确之道。
原标题:给水排水 |重要提示:城市雨水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