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2+26”城市10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9.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0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9.1%。“2+26”城市中,安阳、鹤壁和濮阳等3个城市

首页 > 环境监测 > 气体监测 > 评论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布 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020-11-24 11:25 来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26”城市

10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9.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0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9.1%。“2+26”城市中,安阳、鹤壁和濮阳等3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其他25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沧州、滨州、鹤壁、濮阳、阳泉、新乡、郑州、安阳、廊坊、开封等10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开封、唐山、郑州、济宁、阳泉、太原、济南、保定、天津、新乡、晋城、沧州、濮阳、滨州、廊坊、衡水、安阳等17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1。

汾渭平原11城市

10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7~6.2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7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4.4%。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吕梁、渭南、临汾等3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铜川、洛阳、宝鸡、临汾、渭南、三门峡等6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0年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附表2

2020年10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