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冷,我国特别是北方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时间段:秋冬季(2023年10月1日至202年3月31日)拉开序幕,围绕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国家及地方层面将施行哪些重磅举措?
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一年一度的“冬防”即将正式启动。2017年起,生态环境部开始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两大重点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的情况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每年的《攻坚行动方案》都能得到多方的重点关注。
今年的方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要点?
最明显的是“重点区域”范围调整,2017-2018年划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2021-2022年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总数量达到惊人的2+61个。
今年则是做了精简,京津之外仅有51个城市纳入管理,随着环境空气质量的好转,重点区域范围也在不断调整,毕竟时间和资源有限,尽量精确地划出重点区域,才能更好地完成治理目标。
主要任务第一项,是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并提出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产能超过5000万吨。
这也是历年方案里的头一次把超低排放放在如此靠前的位置上。距离2025年这个考验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成果的重要节点只有不到两年半的时间了,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我国钢铁产业最为集中的地区,显然在进度上不能拖后腿。
针对焦化行业,这次则提出2023年12月底前,山西省关停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陕西省制定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退出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板块,值得注意的是“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理由,不按应急预案要求随意启动预警、提高预警级别、延长应急响应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是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效举措,但毕竟只是“应急”预案,对启动时间、预警级别等加强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河北等地在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本《方案》也提出:充分发挥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的引导作用,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以不采取或少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绩效水平低的企业则须加大减排力度。切实突出正向激励,对环保绩效A级和引领性企业实行自主减排,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标杆企业,监督执法做到“无事不扰”。
重点区域之外,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湖北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提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水泥行业打造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推进等,2023年底前,完成5071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等目标。
广西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大气环境质量保障暨广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23年10月底前,各设区市要基本完成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技术升级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按计划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广西自治区钢铁年产量约5000万吨,与相邻的广东省接近,省内有诸如柳钢的多家大型钢企,在《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中定下到2025年全区完成6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