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洋垃圾”禁令收官之年,是否能完成已定目标?无废城市取得哪些进展?在11月30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对此一一回应。
明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自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等14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始终把推进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落地见效,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底前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胜利在望。”邱启文说。
数据显示,近年来,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大幅减少。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和1348万吨,与改革前2016年的4655万吨相比,分别减少9.2%、51.4%和71%。截至2020年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同比减少41%。
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今年按计划已办理13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年审批工作已结束。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邱启文说。
邱启文同时表示,固体废物全面禁止进口后,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做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相关制度的立、废、改工作;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充分发挥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依法从严处罚进口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有效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
无废城市建设投入1200余亿元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目前,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邱启文表示,自2018年12月印发方案开展试点以来,生态环境部与18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指导“11+5”个试点城市及地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及地区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编制了高水准的实施方案,共安排900余项任务,500余项工程项目,涉及金额投入1200余亿元。
目前,“11+5”试点城市和地区从建立制度、技术、监管和市场等四大体系入手,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和创新做法。
“比如在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方面,威海市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精致城市建设一体化推进;在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方面,深圳市、北京经开区的绿色产业链体系,铜陵市、盘锦市‘无废矿山’‘无废油田’模式等,都很有特色;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方面,许昌市打造的‘畜禽粪污-有机肥-农田’生态循环链条,光泽县‘无废圣农’,西宁市‘生态牧场’等模式,都很有亮点;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面,雄安新区‘无废城市’教材编制,瑞金市红色旅游,三亚市‘无废窗口’建设等,都各具特点。”邱启文介绍说。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次第推开的路径,加大支持帮扶力度,鼓励制度创新,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邱启文表示。
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邱启文在发布会上还表示,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工作也取得初步成效。
“在去年开展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的基础上,2020年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视频动员会、推进会,建立重点监管源清单,排查相关企业和园区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继续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发布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等重点企业清单,不断强化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邱启文介绍说。
据介绍,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同时,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核实。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三个提升、一个打击’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的缺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夯实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事件的发生。”邱启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