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通报,对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实施降级处理。
豫环攻坚办〔2020〕62号
关于对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实施降级处理的通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11月份以来,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暗访检查发现,郑州玉发精瓷科技有限公司、林州市中通新动力制造有限公司、林州市珲威机械加工厂、南阳市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明旭铸业科技有限公司、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6家绩效分级B级企业和河南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商丘市恒大砼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建宇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洛凌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强固商砼有限公司5家绩效引领企业,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无组织排放严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等环境突出问题。
经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上述6家绩效分级B级企业资格,降为C级企业;取消上述5家绩效引领企业资格。希望各地政府加强属地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督促指导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不断提升环境绩效水平,鼓励 “先进”、鞭策 “后进”,推动行业环境治理能力整体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12月17日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