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日,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大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部门和气象部门的预测,1月4日-5日,镇江市大气扩散条件一般,预计将出现轻度污染。
通知要求,为积极做好应对,降低污染天气的影响,1月4日、5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
通知还要求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各地严格管控重点区域各类污染源,落实"点位长"制,重点加强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污染源管控。
2.全市9家石化、火电、钢铁、水泥窑企业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短期深度减排工作的通知》(苏大气办〔2020〕12 号)文件要求,落实秋冬季短期深度减排工作方案。
3.生态环境部门加大重点工业企业执法检查,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4.住建部门、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加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收储地块、码头、堆场的扬尘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城管部门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5.公安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柴油车尾气排放路面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