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7天,达标率为94.8%,较2019年同期上升9.3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0.6%;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15.4%。PM10与PM2.5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十堰市有监测数据以来的最好水平。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0年十堰市打好“组合拳”。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开展大气三方巡查和城区18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督办解决大气污染问题716件(次),对14个考核优胜乡镇(街道)落实奖补资金109万元,对4个问题乡镇(街道)上门督办约谈;持续保持对工地扬尘监管高压态势,对污染严重、整改不力的4个片区施工项目开展专题督办;对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量化考核,实行城市管理信用“红黑名单”联合惩戒预警,约谈问题单位两家;推进工业污染源减排治理,对3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整治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约谈问题企业9家,发放奖励资金325万元。
统筹开展车油路污染防治,累计检测机动车20万台(次),检查监测超标车辆4007台次,完成5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和510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监管,立案查处露天焚烧秸秆16起,训诫23人、批评教育6起,督办约谈村级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人6次,对27个乡镇实施生态环保“一票否决”预警,有力遏制了违规焚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