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45条,分别为总则、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度。全文如下:

首页 > 环境监测 > 气体监测 > 政策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4-12-19 16:57 来源:生态环境部 

1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 45 条,分别为总则、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度。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王平;法规司 王彬

电话:(010)65646237,65645268

邮箱:wangluochu@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