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纳川股份公布,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收到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牵头人)与福建新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富源县工业园区供排水一体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富源PPP项目”)的中标单位。联合体成员根据和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禹升园供水公司”)签署的《合资协议》成立了项目公司富源县纳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富源纳川”),公司持有99%股权,禹升园供水公司持有1%股权。
自2019年公司加入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2020年引进战略股东三峡集团(持股15.28%,第二大股东)以来,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精神。鉴于富源PPP项目处于长江经济带,而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环保集团”)为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为更好的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整合及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减轻财务风险,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富源纳川51%的股权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提升自身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公司拟将持有的富源纳川51%股权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转让价格暂定为488.41万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富源纳川48%的股权,富源纳川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