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建设与运行
建设发展进度大幅放缓,装机与发电量占比逐年降低。2015年以来,受政策调控与经济下行影响,火电装机增速大幅降低,截至2019年底,火电装机约11.90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例首次降至60%以下,火电发电量50465亿千瓦时,占发电总量比例首次降至70%以下。
结构调整成效明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逐步提升。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火电行业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2019年共关停淘汰约2000万千瓦火电小机组,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装机占比从2015年的77.8%提升至80.5%。行业平均供电煤耗从2015年的315克/千瓦时降至306.4克/千瓦时,平均发电水耗从2015年的1.40千克/千瓦时降至1.21千克/千瓦时。按全年发电量估算,行业煤炭消费量约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49.8%,首次降至50%以下。
2.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的深入实施推动了烟气污染物排放量与排放强度的“双降低”。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约8.9亿千瓦,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的86%,行业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18万吨、89万吨和93万吨,占全国相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例降至2.40%、10.81%和7.85%。排放绩效分别为0.036克/千瓦时、0.176克/千瓦时和0.184克/千瓦时,继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废水污染控制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较好,通过节能减排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截至2019年底,火电行业废水排放强度为0.054千克/千瓦时,同比基本不变。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72%和75%,同比略有提升。通过降低煤耗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由2015年的850克/千瓦时降至838克/千瓦时,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6.78亿吨。
3.行业环境管理情况
排污许可证实现“全覆盖”,企业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地区,部分地区进一步加严了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截至2019年底,共核发了2223张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浙江、内蒙古、山西和河北,占比接近50%。共涉及1315个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烟囱)和75个废水排放口,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浙江和河北4个地区,占比接近40%。2015年以来,河北、上海、河南、天津、浙江、陕西、山西、山东、辽宁等省(区)先后出台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部分地区提出了严于“超低排放”的排放要求。
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较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小时浓度达标率逐年提升。截至2019年底,火电行业全部安装了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数据整体传输有效率均保持在90%以上。研究显示,行业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自动监控数据1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从2015年起持续提升,2019年已经全部高于97.7%。
注:1.2014年下半年-2016年:1198家火电企业2847个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2.2017年:112个企业329个排口在线监测数据。3.2019年:1835家火电企业4048个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
4、烟气三氧化硫排放与控制
火电行业烟气三氧化硫等非常规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成为“后超低时代”环境管理重点。燃煤电厂烟气三氧化硫主要来自烟气中二氧化硫的燃烧氧化和SCR装置的催化氧化,排入大气后与氨等物质反应生成硫酸盐是PM2.5重要前体物,是“有色烟羽”的主要来源,逐步成为火电行业新的治理重点。
燃煤电厂现有超低排放治理设施可以协同去除三氧化硫。全国不同地区290台燃煤机组测试结果显示:现有超低排放设施对烟气三氧化硫协同去除率在70%以上,三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值约8.86毫克/立方米,而超低排放之前,三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值在30至40毫克/立方米。经估算,超低排放改造前后火电行业三氧化硫减排幅度接近60%。若按照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我国北京、浙江杭州、上海等地区对燃煤锅炉三氧化硫的控制限值进行管控(10毫克/立方米和5毫克/立方米),火电行业烟气三氧化硫年排放量有望控制在20万吨和10万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