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发布致全市工业企业负责人关于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的一封信。详情如下:
致全市工业企业负责人关于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工业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冬去春至,万物萌生。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气温逐渐升高,臭氧污染也已经“兵临城下”,危及你我健康。截至目前,我市已遭遇5个臭氧污染天,同比增加4天,而根据气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预测,今年夏季雨量偏少、气温偏高,极有利于臭氧的生成,当前形势十分严峻!
为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呵护我们共同的蓝天,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请大家在严格实施氮氧化物防治的基础上,以着力加强VOCs污染防治为主要方向,强化“四个治理”,实现“四个提高”:
1、源头治理,提高清洁替代率。实施源头治理,是减少污染产生的根本之策。实施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企业唯有以绿色为底色,方能在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同时,今年我市将大力提高清洁原料替代率,请您优先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选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或清洗剂、胶黏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对于使用物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治理的是源头,增加的是企业的发展后劲!
2、过程治理,提高污染收集水平。全面的收集,是实施有效治理的前提。请持续加强过程管控,在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VOCs废气全过程密闭、收集(不能实施密闭的也要采取有效的局部收集措施),确保“应收尽收”。按照不低于“动四静二”的频次要求规范实施动静密封点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逸散出去的是生产原料更是污染因子,收集得到的是经济效益更是环境效益!
3、末端治理,提高污染减排水平。末端治理设施,是VOCs废气排入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卡,规范运行十分重要。请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升级改造各项VOCs治理设施,抓紧淘汰单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等治理技术。强化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与生产设施“先启后停”。对于应用广泛的活性炭吸附设施,我们开发了“码上换”管理平台,请您定期规范更换优质活性炭,于4月底前完成一次更换,并及时上传更换记录。同时,重点行业对标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严控氮氧化物排放。更高效的治理,发挥最大化的减排效益!
4、系统治理,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做好污染防治,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主体责任。请规范完善各项大气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大气治理绩效和评级,完善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积极响应臭氧污染应对,涉VOCs生产工序10点至18点之间实施错时生产,尽量错峰到其他时间段进行。对于标杆企业,我们将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干得好与干得不好,真的就是不一样!
各位负责人,蓝天白云是我们共同的需求,臭氧防控需要我,更需要你!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坚决遏制夏季臭氧污染,让蓝天白云常在!我们将继续做好服务,积极组织交流培训,持续开展指导帮扶,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帮助大家提升治气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努力!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