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脱硫脱硝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本招标项目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脱硫脱硝催化剂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脱硫脱硝催化剂采购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炼焦车间脱硫脱硝所需催化剂,包括催化剂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测、包装、运输、供货、催化剂的安装及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到货,安装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每套安装时间(35m3/套)5天内完成; 2.3交货地点: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现场; 2.3质量标准:合格;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载明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含脱硫脱硝催化剂且为制造商业绩,否则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截止开标日七日内有效(事业单位除外);(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8 09:00至2021-0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6-29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请查看招标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1.0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