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
新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又来了。
8月25日上午8时许,生态环境部官微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这一批督察,共组建了7个督察组,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以及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有色”)、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黄金”)两家央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督察的重点内容,包括4个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
2、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3、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4、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
相比今年4月开始的上一批督察,这次督察增加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两块重点内容。之所以增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可能与这次督察的对象包括广东省有关。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也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回顾历史,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经开展了四批:
2019年7月,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2020年8月,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
2021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2021年8月,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以及中国有色、中国黄金两家央企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2019年一批,2020年一批,2021年两批,督察工作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频率也越来越高了。
已经督察过的省份,包括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北京、天津、浙江、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22个省区市;督察过的央企,有中国五矿、中国化工、中国铝业、中国建材、中国有色、中国黄金等6家;督察过的部门,则有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林草局2家。
剩下的还没有督察的省级单位,包括黑龙江、河北、内蒙古、江苏、陕西、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贵州、西藏等10个。按照生态环境部下属督察局划分的话,西北地区最多,还剩4个;华北和西南各剩2个,东北和华东各剩1个,华南地区则已全部督察完毕。
2019年7月,时任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曾经表示,从今年(2019年)开始,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再用1年时间完成“回头看”。
不过,受新冠疫情影响,去年的督察只开展了一批,进度稍显缓慢。
按照目前的进度,剩下10个省份预计需要2批督察才能完成。
贰“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成督察重点
《环保圈》梳理发现,在上一批督察的反馈问题中,“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成了高频词,屡屡出现在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中。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成为高频词▼
而在众多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中,有10大类问题是督察组最为关注的,也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分别是:
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不到位、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积存、工业园区环保水平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问题多发,以及垃圾分类推进力度不够。
以“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为例,在上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管网问题是督察组反馈最多的一项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没有之一。云南:“十二五”期间规划配套的10.17公里污水干管仅完成4.72公里。河南:洛阳市瀍东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南阳市溧河、十二里河综合整治工程部分污水管网未建成。
广西:崇左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大量生活污水直排。
湖南:长沙主城区一半排污管网为雨污合流制,株洲主城区雨污混接2761处,湘潭主城区近50公里污水管网存在断头、缺失问题,且有多处管网空白区。
江西:2018年至2020年,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仅完成总长度的16%;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仅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56.2%。
山西:太原市清徐县不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等系统治理上下功夫,而在考核迫近时,将南白石河河水加药处理后排入监测点前河道,为“达标”而达标。
安徽:黄山市祁门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不足20%,2020年城区9个污水直排口共排生活污水约470万吨。
辽宁: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
8个被督察省区,全部存在管网问题,问题出现的概率达到了100%,排名第一。此外,督察组还通报过两起“管网”案例:
一起是“湖南省株洲市污水管网改造滞后雨污混流水直排湘江”,督察组在湖南发现,株洲市老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年久失修,雨污合流、错接混接、破损渗漏等问题突出,影响湘江水质进一步改善,急需加快推进升级改造。
另一起是“江西省南昌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滞后污水直排问题整治不力”,督察组发现,南昌市有关部门对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重视不够,统筹谋划不周,推进实施不力,大量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排入环境。
在今年4月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水司司长张波曾经表示,“十四五”时期,水污染治理的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管网建设”。
与之相配套,最近两年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管网问题的关注比以前明显加大。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管网问题的关注,对环保产业来讲也是个好事,有利于管道、泵阀等行业的发展。
叁“污泥无害化处置”屡次上榜
除了管网,污泥无害化处置也是督察组关注的重点。
上一批督察时,督察组曾经通报过“辽宁省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不力”的典型案例,对此《环保圈》也做过解读。
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对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在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新地村,督察组发现,有40余万吨污泥长期违法露天堆存,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辽宁朝阳40余万吨污泥长期违法露天堆存▼
这些污泥,主要来自朝阳市的3家污水处理厂。按照要求,朝阳市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本应该于2019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但是,直到此次督察组到来,计划中的朝阳市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仍没有实质性进展,仅处于用地动迁和场地平整阶段。2019年8月的时候,由于已经临近辽宁省要求朝阳市建设完成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最后期限,朝阳市曾经匆匆寻找一系列的“救火项目”。一是异地处置,二是水泥窑协同处置,但两种办法都没能消化朝阳市每日产生的大量污泥。
辽宁朝阳污泥异地处置情况▼
因此,督察组认为,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督察组表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朝阳市委、市政府对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重视不够,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推进不力,监督管理失职失责。除了朝阳市,辽宁省其他一些地方的污泥处置工作也存在很多不足。例如,阜新市阜清环保公司将5万余吨污泥堆存在汤头河大堤内侧。本溪市也约有29万吨污泥露天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仅仅是朝阳、阜新、本溪3个市,就有高达70多万吨的污泥临时堆存,造成了极大环境风险。此外,在河南,督察组也发现,开封市至今没有正规的污泥处置设施,兰考县每年约6600吨污泥堆存在厂内。总之,污泥处置问题已成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关注的一个重点。在这一批督察中,也应该引起注意。
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普遍
除了污水方面的问题,垃圾问题也同样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关注的重点。例如,在上一批督察中,督察组就通报过3起“垃圾”案例,分别是:
1、云南省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突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
2、广西北海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
3、湖南省湘西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小型焚烧炉久未取缔污染严重
《环保圈》看了一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关注的垃圾问题主要就是两类,一是各地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已有的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或是该建的垃圾焚烧厂迟迟没有建成;二是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不达标、偷排,甚至干扰在线监测设备等。
例如,在广西,督察组指出,广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规划的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较为普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据测算,2020年广西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天,但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仅为2.16万吨/天,而2020年的实际无害化处置量仅为2.09万吨/天。
也就是说,广西每天有0.81万吨的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占比总量的27.9%。
以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原北海市白水塘生活垃圾焚烧厂工程项目)为例,这个项目自2012年6月立项后,一直搁浅至今仍未建成,导致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广西北海偷排垃圾渗滤液问题▼
在湖南,督察组发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称“湘西州”)计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迟迟未建成,应该取缔的小型垃圾焚烧炉长期未取缔,全州生活垃圾处理远远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据了解,湘西州全州仅有乡镇垃圾转运站9个,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不足,导致全州的大多数乡镇生活垃圾只能通过小型焚烧炉来处理,每天数百吨生活垃圾就地焚烧。
类似的问题,在辽宁、河南、云南等地也都有发现,几乎已成为普遍现象。
在辽宁,截至督察时,本溪、盘锦等9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不足50%,未达到国家要求。
在河南,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60座超负荷运行,占比达到61.2%,垃圾填埋场的平均负荷率更是达到214%,竟然有21座应封场的填埋场仍超期服役。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河南新乡垃圾填埋污染隐患问题▼
在云南,督察组发现,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中,有6个尚未完成。
总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几乎已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第二多的问题,普遍存在于各督察省份之中。
这一现象,也值得环保企业关注。应该说它对环保产业的发展来讲是一个利好,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加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力度,释放更多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