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固定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的需要,生态环境部与官方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多家单位征求意见。标准文件如下:
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支持开展固定污染源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管理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