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规定了棉浆粕( 含精制棉)和粘胶纤维废水治理工程术语和定义、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建设规模、工程构成、工厂选址和总体布置、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棉浆粕( 含精制棉)和粘胶纤维工业废水处理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及其废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调试和运行管理的技术依据。
关于公开征求新疆《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新疆地方标准《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发布,拟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组织编制完成《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21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厅(书面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杨跃辉郭娟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