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发布公告 (2021年第12号),其中包含《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7—2021),该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工程机械(含零部件)和钢结构行业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与监督管理要求。
适用于现有工程机械和钢结构制造企业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程机械和钢结构制造企业表面涂装工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