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强制性地方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也适用于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全文如下: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22日
生态环境部11月06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29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28日
江西环境10月28日
陕西生态环境10月25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22日
生态环境部10月15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09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9月26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9月26日
生态环境部11月07日
福建生态环境10月10日
福建生态环境10月09日
生态环境部09月25日
今日钢铁09月23日
大连生态环境08月30日
河北省司法厅08月26日
生态环境部08月22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8月13日
水电总院3小时前
山西省发改委11月20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20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5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11月13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11月11日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11月11日
生态环境部11月08日
大名县人民政府11月0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07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