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强制性地方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也适用于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全文如下: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04月24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04月21日
生态环境部03月28日
生态环境部03月03日
北极星储能网02月26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2月13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2月11日
浙江生态环境02月10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1月25日
生态环境部01月20日
戈尔创新方案01月09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5月06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4月29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4月28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04月25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24日
安徽发改委04月2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18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4月16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04月15日
生态环境部04月15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电池工业网前天
重庆市江津区政府05月08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05月08日
北极星储能网05月0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05月07日
北极星储能网05月07日
中国人大05月06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05月06日
百色市城市管理监督局05月06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