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人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旅顺碧水源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为投资回报率6.56%,城区生活输水管线运营成本82.18万元/年人工湿地运营成本:392.47万元/年,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单位经营成本:1.566元/m³。
据悉,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旅顺碧水源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碧水源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为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工程(以下简称“城区生活输水管线工程”)、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工业园区一期 3 万 t/d 污水处理厂工程(以下简称“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和辽宁东戴河新区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1)城区生活输水管线工程:建36.88公里生活输水管线,设计规模15.5万m³/d。
(2)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岭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89.7亩,总建筑面积4995.97㎡,污水处理规模5万t/d,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二期工程新增处理规模2万t/d,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仅包含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AO五段式组合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站、高效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池及动力水泵房、臭氧发生间、液氧站、回用水泵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配泥井及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加药间、碳源投加间、综合楼、传达室、变配电间等。
(3)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湿地规划总面积17.6公顷,建设水平潜流人工湿地150000㎡,铺设尾水输水管道12.7km,新建绿地和疏林地改造24000㎡。污水处理厂尾水强化处理规模20000m³/d。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 PPP 合作期限为2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5 年。
本项目总投资为59,805.7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44,224.1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7,608.85万元,预备费为5,144.4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2,763.60 万元,流动资金为 64.66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2,805.71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1.41%;融资资金47,00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8.59%。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社会资本占股权比例为90%,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权比例为10%。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QNCG2021-0518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旅顺碧水源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
北京市海淀区昌平生命园路23-2号1幢6层6001、6002、6003、6005、6006、6007、 6016、6018、6020号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英武街34号
中标(成交)金额:
投资回报率:6.56%
城区生活输水管线运营成本:82.18万元/年
人工湿地运营成本:392.47万元/年
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单位经营成本:1.566元/m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城区生活输水管线、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单家湾人工湿地建设工程PPP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具体实施方式为绥中县人民政府授权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 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PPP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绥中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服务要求: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5 年。
服务标准:根据财政部、发改委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萍、丛日辉、王桂娟、齐海君、马福琴、佟威、刘忠民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郭宁、蔡明、于洪波、阚立军、吕克营、邰春江、蒋明洲、高博、杜洪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9.8万元整,由中标社会资本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绥中县前所镇洪家村管委会
联系方式:王科长 0429-6139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金玉星海1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 范鑫 0411-8475488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鑫
电 话: 0411-84754886-8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
4.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无
5.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