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融城管函〔2022〕2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项目编码:2020-350181-77-01-084460)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江街道。
三、项目单位: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1×800吨/天垃圾焚烧炉,配1×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及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供排水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化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设备及厂区道路、绿化、原厂拆除工程等厂区工程和配套工程“三通一平”等。
垃圾焚烧采用机械炉排焚烧锅炉;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旋转喷雾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器”半干法烟气净化工艺;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酸性气体采用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干粉喷射)净化工艺。除尘工艺采用袋式除尘器。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6679.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43.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718.56万元,基本预备费1317.0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采用BOT融资模式,由企业自主投资。
请根据此批复文件认真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