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顺应自然、尊重规律,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改变黄河流域生态脆弱现状。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详情如下:
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前言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不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要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完善水沙调控机制,推动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沿黄各省区研究制定本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陕西地处黄河中游,黄河干流在陕境内全长719千米,流域位于东经106°26′-111°15′、北纬33°21′-39°35′之间,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防科技工业基地、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能源化工基地和科教文化基地,是陕西省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全境及商洛市洛南县、商州区、丹凤县,共82个县(市、区),国土面积约14.3万平方千米,2020年末常住人口3310万人,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2.2万亿元。为保持重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关联性,在谋划实施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举措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延伸兼顾联系紧密的区域。
本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制定相关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和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第一章 发展背景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对全省乃至全国十分重要。
第一节 发展历程
陕西省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的发祥地之一,“中国”二字最早见于宝鸡出土的青铜器何尊,留有石峁遗址、黄帝陵、兵马俑等文化遗存,是“天然历史博物馆”。西安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汉唐时期世界最大的城市,13个王朝建都于此。延安是革命圣地,孕育了光照千秋的延安精神,一曲《黄河大合唱》传唱80多年经久不衰。
历史上面对“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的黄河,陕西人民始终同黄河水患灾害作斗争,大禹治水的故事深入人心,春秋战国时期修建的郑国渠至今仍在发挥作用,民国年间李仪祉倡导修筑了“关中八惠渠”。新中国成立后,陕西积极响应毛泽东同志于1952年发出的“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伟大号召,把黄河治理作为重要事情来抓,修建了宝鸡峡、东雷抽黄等系列重大水利工程,滋养了三秦大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持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荒漠化治理、淤地坝建设等生态保护工程,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在中华民族治黄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黄河水沙治理成绩显著,毛乌素沙漠面积不断缩小,“人进沙退”使得绿色版图向北推进400千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6.8%、植被覆盖度达到60.7%、植被固碳量上升至477.5克/平方米,淤地坝达到3.4万座、占全国58%,年均入黄泥沙量减至2.7亿吨左右,为黄河水沙调控和保障中下游堤防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初见成效,引汉济渭一期顺利实施、二期开工建设,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斗门水库等全面开工,灌区农业节水工程不断拓展,节水技术积极推广,西安、延安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郑国渠、龙首渠引洛古灌区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5.7%、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766。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东庄水利枢纽、黄河小北干流(禹门口-潼关)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渭河堤防城区段达到百年一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开展,渭河等主要河流近年均实现安全度汛。水环境治理稳步推进,全省设立河长湖长3.5万名,渭河获评首届全国“最美家乡河”,2020年黄河流域32个国考水质断面中Ⅰ-Ⅲ类占比87.5 %,优于国考目标31.3个百分点。
第二节 发展基础
生态功能突出。流域南北跨度大,地质条件复杂,生态类型多样。北部黄土高原是我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国土绿化水平和水源涵养能力不断提升。中部关中平原素有“八百里秦川”之称,地势平坦、气候宜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南部秦岭是我国“中央水塔”、南北气候分界线和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资源禀赋优越。矿产资源富集,煤炭、石油、天然气、岩盐、有色金属等储量丰富,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农业基础较好,是我国粮食、水果、蔬菜、肉类等农产品主产地,苹果产量占全国的1/4、世界的1/7。生物种群多样,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鱼类生物量显著提高,秦岭是享誉世界的“生物基因库”。
文化底蕴深厚。史前、农耕、红色、民俗等文化交相辉映,孕育了关中平原文化、陕北黄土文化、秦岭生态文化等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壶口瀑布象征着黄河图腾。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曲、长安画派、陕北民歌等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发展潜力巨大。区位优势明显,产业体系完备,科教实力雄厚,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聚集度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稳步推进,关中协同创新、陕北转型持续、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步伐加快,人民群众生活显著改善,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良好基础。
第三节 主要问题
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对照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目标,黄河流域森林质量偏低,单位面积蓄积量、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林草结构不合理,水源涵养能力不高,水生态保护压力大,部分湿地面积萎缩。
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水土流失治理任重道远,白于山区、渭北旱腰带等重点区域历史欠账多,治理成本高。水沙关系仍不协调,水沙调控体系尚需完善。个别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延河、清涧河、北洛河等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采煤沉陷区治理进展较慢。
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流域降水量少,水资源总量仅占全省1/3,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1/5。西安、咸阳等市地下水超采严重,延河、无定河、红碱淖等河湖生态水量不足,部分县区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依然严重,干旱缺水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制约,生产生活用水方式相对粗放。
防洪减灾压力较大。个别地方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一河(湖)一策”方案实施不精准。黄河小北干流防洪工程体系仍不完善,一些河道乱挖乱采突出,病险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缓慢,山洪灾害防治任务艰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有待加强。
发展质量亟待提升。践行新发展理念成效不够明显,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任务较重,科教、军工等优势转化不充分,开放不足的短板依然明显。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民生领域仍有短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
文化传承尚需加强。黄河文化内涵挖掘和系统研究不够,文化文物资源利用不充分,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文化魅力释放不足,对外推介宣传与交流合作亟待强化。
第四节 重大机遇
新发展阶段引领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千秋大计的历史高度确立的重大国家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潜力将加速释放,为开启陕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支撑。
新发展理念赋予新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赋予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
新发展格局提供新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改革开放40多年来,陕西黄河流域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
第五节 重大意义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陕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战略意义。保护好陕西境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是协调黄河水沙关系、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黄河安澜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防范和化解生态安全风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美丽陕西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区域协同合作、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是解放思想观念、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的内在需要;是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彰显中华文明、坚定文化自信的时代需要。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贡献。
第二节 主要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顺应自然、尊重规律,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改变黄河流域生态脆弱现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把经济活动限定在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内。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自然条件和主体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分区分类推进保护和治理,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做强粮食和能源基地,培育经济增长极,打造开放通道枢纽,带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立足于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统筹谋划联动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保护和治理,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科学安排水资源分配利用和产业布局,形成上下齐心、统分结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坚持主动作为、率先突破。注重创新发展,以高标准生态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质增效,率先建成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行示范,探索建立大保护大治理长效机制。
第三节 战略定位
西部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按照“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持续抓好水土保持,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好黄河西岸绿色廊道,提高植被覆盖度,推进入黄排污口整改提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高效旱作农业发展示范区。依托杨凌农业科教资源优势和关中、陕北农牧业基础,统筹水土保持与高效旱作农业发展,改变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旱作梯田,推广农业蓄水保水技术,促进旱作农业高质量发展。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领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坚持绿色发展优先,加快优化产业结构,以节能减碳为导向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沿黄生态城镇带建设,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升流域发展活力。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核心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守护文化遗存,延续历史文脉,挖掘时代价值,汲取思想精髓,推动文化标识工程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带。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30年,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水关系更加和谐,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形成,水资源保障和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能源和粮食保障地位持续巩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黄河文化品牌效应显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富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流域领先,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和国际影响力充分彰显,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陕西省黄河流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大幅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实现,在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第五节 战略布局
构建“两带三廊四域”生态保护格局。建设黄河西岸生态带、渭河沿岸生态带,北部白于山-毛乌素沙地生态治理廊道、中部黄龙山-桥山生态保护廊道、南部秦岭北坡生态安全廊道,以渭河流域、延河流域、无定河流域和三河四川(窟野河、秃尾河、佳芦河、皇甫川、孤山川、清水川、石马川)流域为重点的河流治理布局。
构建“一带两轴两群”发展动力格局。以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宝鸡副中心城市、渭南东大门建设、西安-咸阳一体化、西铜与西商融合发展为重点,建设渭河生态经济带。依托沿黄公路和沿黄城镇带建设沿黄河发展轴,依托包茂高速、包(银)海高铁通道建设南北中线发展轴。依托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优化人口、生产力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极。
构建“一廊两地四带”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格局。依托黄河沿线文化旅游资源,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廊道。打造关中平原文化高地、黄土高原文化高地。构筑关中文化发展带、红色文化发展带、秦岭文化发展带、边塞文化发展带。
第三章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全面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立足森林、湿地、草原、荒地沙地、自然景观现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力争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提升到40%以上,加快生态系统提质增效。
第一节 系统保护秦岭
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教训,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强化秦岭生态空间分区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高植被覆盖质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秦岭北麓为重点,巩固秦岭区域矿权退出成果,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修复自然生态环境。严格执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提高水源地风险预警管控和水质监管能力。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加快小水电站退出、尾矿库治理,加强农家乐(民宿)、旅游景区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河道岸线管控,建立河道生态流量监测网络,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立秦岭生物种质资源库、重要生物种群基因库,加强大熊猫、朱鹮、羚牛、金丝猴“秦岭四宝”和遗鸥、褐马鸡、原麝、豹等重点野生动物及柴松、红豆杉、卫矛等珍稀野生植物保护,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就地、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和破坏栖息地等违法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前期工作。推进“数字秦岭”建设,构建“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实施秦岭生态保护气象保障工程,建设秦岭生态环境气象重点实验室、秦岭野外科学实验基地。
第二节 加大林草植被保护修复力度
实行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完善森林督查、林地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合理采取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改善林相结构,提高林分质量。聚焦黄河西岸生态带和渭河沿岸生态带建设,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工程。因地制宜采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分修复等措施,构筑黄龙山-桥山生态保护廊道。推广榆林治沙经验和先进技术,积极发展治沙产业,加强长城沿线荒漠化治理、风沙源生态修复和退化防护林修复,构筑白于山-毛乌素沙地生态治理廊道。适度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统筹森林城市(乡村)、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探索建立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赎买租赁、以地换绿等机制,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模式。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动将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整村移民搬迁区等适宜退耕的土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摸清草原资源底数,健全监测体系,开展退化草原修复。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与评估,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新建毛乌素沙地柽柳、长柄扁桃和黄土高原古柏等天然集中区原生境保护小区(点),建设一批以湿地、黄土地质遗迹、丹霞地貌等为保护对象的自然公园,构建黄土高原腹芯自然保护地群,到2030年自然保护地面积不低于1800万亩。
第三节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科学完善水源保护区划,优化沿黄河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构建城乡全覆盖的水源地修复治理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在地表水集中式水源地设立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应用,合理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深入实施水源地专项整治,加强水源地监测预警应急系统建设,严厉打击威胁水质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实施无定河、北洛河、伊洛河等重点支流河源区和红碱淖、卤阳湖等重点湖泊山水林草生态保护工程。加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等多类型的湿地保护网格,保持湿地的自然性、连续性和生态完整性。启动省级重要湿地评估,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系统,开展退化湿地生态修复示范,提高湿地管护水平。
第四节 构筑生态安全体系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保护和用途管制措施,着力减少过度资源开发利用、过度放牧、过度旅游等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和破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强化外来物种管控。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促进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围绕水资源承载能力、河湖生态流量、生态环保、植被恢复、水沙调控、旱作农业、育种、灾害性天气等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和科研攻关,推动宜居黄河科学计划、黄河流域人地系统科学研究计划等实施。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加强封禁治理和封育保护,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巩固封山禁牧成果。建设优质饲草基地,推广舍饲圈养,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强人工饲草地建设,充分利用人工牧草和作物秸秆进行舍饲养殖,减轻草地利用强度。严格控制平山造城等大规模工程活动,防止由肆意漫灌、废水乱排、工程扰动、不合理开挖等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裂缝地面沉降、黄土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支持宜君、永寿、淳化、潼关、华阴、千阳、陇县等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深化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干支流水量统一调度,加快重点河湖水量分配,科学确定不同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健全生态流量监管体系,因地制宜实施生态补水工程,保障河道基本生态流量。做好河湖及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对渭河、泾河等河道管理范围内与生态空间相冲突的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依法依规进行适当调整。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前提下,统筹渭河、泾河、延河、北洛河、无定河等河道和滩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深入研究渭河流域体制机制创新思路,逐步实现流域和区域双重管理新机制,努力把渭河打造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标杆河流”。
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防火救援基地,提升防火科技支撑和信息化能力,对黄帝陵、华山、宝塔山、凤凰山、清凉山等重点区域严防严守,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实施《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体系,提升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水平。
第五节 以采煤沉陷区为重点开展矿区生态治理修复
完善省市县三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和组织实施体系,分类明确地方政府治理责任,全面实施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综合治理。统筹采煤沉陷区土地综合整治利用,盘活土地资源,探索将复垦土地结余指标纳入跨区域调剂政策范围。在有条件的采煤沉陷区建设光伏发电、饲草等基地。探索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信息化监测评估工作。
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举措,及时修复生态和治理污染,停止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开展黄河流域自然资源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加快神府、榆神、榆横、定靖、黄陵、渭北、彬长等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因地制宜管控矿区污染土壤和酸性废水环境风险,鼓励采取自然恢复等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盘活矿区自然资源,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
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生态治理修复,以河湖岸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等为重点,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一库一策”化解渗漏和扬散风险,规范尾矿回采再利用行为,加强长期停产停建尾矿库监管。
第四章 突出抓好水土保持
以陕北丘陵沟壑区、陕北风沙区、渭北黄土塬区为重点,以减少入黄泥沙为目标,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改善黄土高原生态面貌。
第一节 持续开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小流域为单元,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以多沙粗沙区为重点、以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为重中之重,开展淤地坝和拦沙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控制作用,促进水沙关系平衡。以洛川塬、渭北台塬等为重点,采取塬面、沟头、沟坡、沟道“四位一体”防护措施固沟保塬,优化地表径流收集、利用或处理的适宜地域模式,确保沟头不前进、沟道不下切、沟岸不扩张。以陕北丘陵沟壑区、陕北风沙区、渭北黄土塬区为重点,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旱作梯田等项目,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标准,推动水土保持区域综合治理由面到点的精细化建设,实现立体防护,提升水土保持率。以秦岭北麓、子午岭保护区等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敏感区域为重点,实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以重点城镇周边和重要水源区为重点,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园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等工程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全面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树立“一盘棋”思维,建立省级水土保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评估考核,全面落实各级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建合力。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以“互联网+监管”、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为手段,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社会管理监督职能,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基础支撑能力建设,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建成监测内容全面,覆盖全省的自动化、智能化监测站网,健全水土保持信息化支撑体系。
第二节 强化淤地坝建设
在总体布局上,以支流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元,在沟道有条件的小流域,优先配套坝系建设。在坝系体系不完善、缺乏骨干控制性工程的小流域布设大中型淤地坝,健全小流域综合防治体系。实施新型淤地坝建设,开展淤地坝除险加固,对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减缓下游泥沙淤积。加强淤地坝安全运用和监管,落实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完善淤地坝风险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开展淤地坝信息化、自动化、蓄水运用等试点,确保淤地坝安全运用,持续发挥效益。重视淤地坝科技研究,推广淤地坝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应用。完善淤地坝管理制度,修订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淤地坝降等、销号或报废办法。
第五章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节水优先,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和效率,实施全社会节水控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科学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对超载地区限制或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严格限制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城市发展规模、高耗水项目建设。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用水计划管理,强化取用水精准计量,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实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坚决遏制“挖湖造景”,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以国家公园、水源涵养区、珍稀物种栖息地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整治小水电站。
第二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
综合考虑跨流域调水及本流域科学配水,加快引汉济渭及输配水、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白龙江引水延安延伸、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推进红碱淖、石川河、通关河等河湖生态补水工程。适当增加地表水使用量,加大非常规水使用量,控制地下水超采,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新建一批水资源和水生态一体化利用工程,蓄积洪水、补给基流,实现丰枯调剂。加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三节 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
优化节水评价制度。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生产力布局中坚持节水优先,将节水评价纳入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内容,从源头上把好节约用水关口,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促进形成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完善分类定价、阶梯水价等水价机制。
加大农业节水力度。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推进大、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促进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和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等技术,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在地下水超采灌区探索实施轮作技术模式。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农业节水。
深挖工业节水潜力。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加大能源、化工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力度,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用水。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增强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
加快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针对老城区管网年久失修、漏损严重等问题,推进水平衡测试,大力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建设一批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计量收费,推动农村“厕所革命”采用节水型器具。持续开展节水企业、节水小区、节水公共机构、节水校园等示范创建,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培养节水意识和节水生活方式,进一步推行水效标识、节水认证和合同节水管理。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在城镇逐步普及建筑中水回用技术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实施苦咸水水质改良和淡化利用,推动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
第六章 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树立“全流域意识”,完善水沙调控机制,统筹干支流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担负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的陕西责任。
第一节 科学调控水沙关系
深入研究论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侵蚀产沙、暴雨洪水对水沙关系形成和演变的影响,采取“拦、调、排、放、挖”综合处理泥沙,开发水沙实时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平台,实现黄河水沙调控理论和技术突破。分析黄土高原不同区域坡面水土保持措施的减沙水代价特征及其与各影响因素的关系,提出相对减沙增流的具体举措,从源头上改善河道水沙关系。加强榆林、延安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综合治理,加强流域库坝群联合统一调度,参与黄河下游多库联控调水调沙,有效减少入黄泥沙。全面加快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优化水库运行方式和拦沙功能,增大拦沙能力,减轻黄河中游及渭河下游河道淤积。优化水沙调控调度机制,创新调水调沙方式,持续降低潼关高程。创新泥沙综合处理技术,开展水库清淤试点工作,对渭河下游泥沙淤积严重河道进行清淤,探索泥沙资源利用新模式。
第二节 切实提高防洪水平
结合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实施小北干流河道治理工程,有效遏制黄河西摆,减少崩塌河岸及护岸工程险情,减轻灾害损失。抓好渭河下游防洪减淤,提高南山支流防洪标准。加快推进东庄水利枢纽、龙安水库、蒋家窑则水库、雷河咀水库等骨干水利项目建设,实施渭河、泾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窟野河、秃尾河等河道提升治理工程,联防联控暴雨等引发的突发性洪水,推进山洪沟综合治理,确保重点支流防洪安全。强化与邻省的防凌联合调度,确保防凌安全。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结合“韧性城市”理念,加快城市骨干排涝河道、重点调蓄湖库及滞涝区治理,建设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提高城市和县城防洪排涝水平。统筹开展小流域蓄排工程建设,实现分散、立体、多层次、多功能的分流蓄滞,有效解决“不下雨就干旱,一下雨就水灾”问题。
第三节 加强灾害应对体系和能力建设
完善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响应机制,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整合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等资源,实现统一发布、实时共享,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健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加快推进陕西水文监测预报现代化建设,完善水文站网布局,加大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提升水文服务支撑能力。加快陕西气象现代化建设,强化新装备、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构建立体生态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充分发挥气象的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智慧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应急管理、应急指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减灾队伍和防洪减灾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民众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第七章 加强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第一节 打好碧水保卫战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以渭河、泾河、无定河、延河、北洛河、窟野河、石川河等为重点开展协同治理,全面提升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调整产业结构,继续淘汰严重污染水体的落后产能,推动沿黄一定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开展黄河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严禁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排,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和村庄排水管网设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支持创建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保障城镇饮用水水质安全。开展“双源”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重要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强化生活污水治理。做好“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推动适度规模治理和专业化管理维护。加强灌溉渠道排污边界管控建设。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持续控制工业污染。加快配套污泥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乱排乱倒行为。
第二节 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关中地区为重点,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防治措施,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炉窑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尾气、扬尘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因地制宜采取生物质能等分布式新型供暖方式。
第三节 打好净土保卫战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理工作,推动农田退水集中处理,建设生态沟道、污水净塘、人工湿地等生态拦截净化设施。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像保护东北黑土地一样保护黄土高原“一片黄土”、“一片净土”。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开展无序堆存、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物排查整治,加强白色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建设垃圾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配套的垃圾收运系统。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特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第四节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研究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以转变发展方式为着力点,以加快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重点突破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抓好农业、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动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加快调整技术结构,抓好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普及,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着力构建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调整消费结构,瞄准衣食住行用等重点消费领域,加强消费引导,畅通销售渠道,反对奢侈浪费,深入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推动形成绿色消费和生活方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定森林、草原、湿地等固碳作用,推动林草碳汇开发和交易。加强组织保障,严格督查考核,进一步强化指标约束和责任追究。做好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管控,确保安全降碳。
第八章 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依托强大国内市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资源禀赋、科技教育和特色产业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坚持“四个面向”,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创新资源,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技术创新突破。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以西部科技创新港和西咸新区为总窗口,加强创新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打造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实施“1155”工程,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榆林科创新城建设,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在陕布局,加快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国家分子医学转化中心、阿秒光源、电磁驱动聚变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和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企业,年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作用,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建设农业气象高新技术中心。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设技术经纪人队伍,落实在陕院士等专家服务保障政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社会资本建立黄河流域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落实《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和《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化服务机构,综合运用政府采购、技术标准规范、激励机制等促进成果转化。
第二节 大力发展高效旱作农业
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良种技术攻关,加大旱作节水农业新品种研发力度,加强小麦、玉米、稻谷、薯类、杂粮、秦川牛、关中奶山羊等优质品种保护和利用。严控严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以优化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改善旱作农业基础设施、推广农业蓄水保水新技术等为重点,统筹水土保持与高效旱作农业发展。全面推行舍饲养殖,推进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坚持以水定草、以草定畜、效益第一、择优布局的原则,发展高产人工草地,走规模化种植的道路,提高草场集约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提高土壤肥力,增加有效草地面积,提高草地生产力。开展耕地整治和土壤有机培肥改良,加强田间集雨、节水蓄水和灌溉设施建设。推进中低产田改造、黄土高原治沟造地,优选旱作良种,因地制宜调整旱作种植结构,以白于山区、黄河沿岸丘陵沟壑区、渭北高原沟壑区和渭河阶地为重点,建设旱作梯田,推动开展新技术装备集成工程,创建一批旱作农业示范区。支持杨凌建设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为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支持榆林等地建设全国旱作农业示范基地。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关中灌区、渭北旱塬和陕北长城沿线等粮食功能区建设,积极推广优质粮食品种种植,提升粮食产量品质。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绿色循环高效农业试点示范。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重点打造苹果、设施农业、奶山羊等三个千亿级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加快花椒、核桃、冬枣等特色经济林和中药材、木耳、花卉等林下经济发展,加快低产园改造和品种改良,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登记保护,发展林特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培育更多“小木耳、大产业”式的特色产业,到2030年高产高效林达到60%。积极发展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创意农业等富民乡村产业,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探索建设农业生产联合体,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构建“田间-餐桌”、“牧场-餐桌”农产品产销新模式,打造实时高效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
第三节 推动能源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能源终端消费向清洁化、低碳化发展,倡导绿色能源消费模式。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优化常规与非常规能源开发布局,注重生态保护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榆林、延安、彬长等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煤电机组,落实《陕西省淘汰关停煤电机组发电权电量补偿管理办法》,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支持陕北地区建设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力争使可再生能源成为黄河流域增量主体。开展大容量、高效率储能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开展余热利用和减排一体化示范。推进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能源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加快重点技术突破,促进能源技术融合创新和产业化示范。
第四节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持创新驱动、智能制造、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壮大新增长点。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加大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领域攻关力度,提升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发挥三星、华为、中兴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壮大本土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构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完整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依托陕汽、比亚迪、法士特等骨干企业,吸引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配套企业集聚,坚持做大整车、做强配套、突破关键,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重要生产基地。以西安、宝鸡国家新材料基地建设为支撑,加快核心技术、关键工艺、生产设备突破升级,推动形成上下游企业互动对接、区域间协作配套产业集群。壮大航空、航天、增材制造、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瞄准生命健康前沿,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推动基因编辑、核酸检测、人工晶状体等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规模化。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提升有色冶金、食品加工、纺织轻工、建筑建材等产业发展水平。
第五节 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
深入贯彻制造业强国战略,落实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打造一批五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千亿级企业。分行业做好产业链发展战略设计,全面梳理23条重点产业链,推进强链补链,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支持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等地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优势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赋能。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科技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广“陕鼓模式”,引导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发展服务环节,提升制造业服务化水平和全产业链价值。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快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园区建设绿色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型企业,在上市融资、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西咸新区做精做强主导产业,发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作用。
第六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推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商务咨询、商事法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以智慧物流为方向,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物流大通道、枢纽物流园区和冷链物流建设,健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加快西安、宝鸡、延安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物流示范园区。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依托自然保护区和城市近郊森林公园,打造一批融旅游、居住、养生、医疗、护理为一体的康养产业园区,鼓励养老机构横向联合创建养老综合体。新建一批会展场馆,打造多层次、多样化会展品牌。培育发展文旅创意、数字娱乐、电子竞技等新业态,推动休闲、体育、广告等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快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补齐消费软硬短板。
第九章 构建区域城乡发展新格局
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破除资源要素跨地区跨领域流动障碍,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特色鲜明、协同联动、有机互促的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的意见》,抓好“三中心两高地一枢纽”建设,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加快现代化发展步伐,充分发挥改革开放新高地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对陕西、对西北发展的带动能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全国重要科研和文教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基地。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加快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城市。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突出原生态保护,实施“全域治水 碧水兴城”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建立河湖生态系统及城市再生水的有机平衡体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能源梯级利用工程和智慧能源发展工程,将资源利用能效提升到国际先进水平。倡导低碳出行,完善“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科学管理共享单车、共享汽车,推动地铁、市域(郊)铁路等多网多制式融合,加快推动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水平进入国内先进城市行列。
第二节 促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约束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进城市群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力。以大西安建设带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推动榆林、延安深度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全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严控新建各类开发区。强化改革举措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推动西安、咸阳规划协同、产业协作、要素流动、设施共享。实施跨渭河发展战略,推进多点、多组团式发展,共建渭河生态经济带。依托包茂高速、包(银)海高铁通道,建设南北中线发展轴。加快城市群交通、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增强人员往来和要素流动的便利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加快旧城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健全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积极推进“国家气候标志”创建。
第三节 因地制宜推进县城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突出“一县一策”,推动县域经济深度融入中心城市、区域经济板块发展体系,分类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产业平台,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支持有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改区。全面取消县城落户限制,大幅简化户籍迁移手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便捷落户。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西咸接合片区发展。扎实推动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县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级养老服务体系,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能力,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依托沿黄公路构建沿黄河城镇格局,打造沿黄发展轴。
第四节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布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十县百镇千村”乡村振兴试点,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先行区、重点区、攻坚区建设,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综合服务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实现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农牧业。加强乡村人力资源开发,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模式,加强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增强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打造山清水秀、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乡村。
第十章 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以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5G网络、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在生态环保、水利、能源、制造业、农业、交通、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领域广泛应用,推进地级市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全面部署。加快光纤到户进程,实现热点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完善面向主要产业链的人工智能平台等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增强西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功能,推动西安国家超算中心建设,新建一批互联网数据中心、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创新服务公共平台。以“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为目标开展“智慧黄河”信息平台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加强“空-天-地-水”多源监测预报预警,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河道演变、经济要素、文化发展等数据集成共享。
第二节 构建便捷智能绿色安全综合交通网络
以铁路、公路、航空等基础设施为重点,填补缺失线路,畅通瓶颈路段,加快西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宝鸡、榆林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及渭南、咸阳、延安、铜川等区域性交通枢纽建设。推进“米”字型高铁网建设,加快西安-延安、西安-十堰、西安-安康-重庆高铁建设。推动绥德-太原等铁路前期工作,积极有序推进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前期建设。继续推动“绿巨人”动车组开行。加密高速公路网,对京昆、福银、连霍、包茂等高速公路扩能改造,提升国省干道等级。增强沿黄公路服务和防洪能力,打造成为旅游观光路。加快推进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新建宝鸡、府谷、定边等支线机场。加快西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项目建设。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鲜活农产品对外运输能力。在黄河干流、渭河等适宜河段探索旅游通航。增强公路、铁路防御自然灾害能力。
第三节 完善能源输配网络
加强煤炭运输能力建设,发挥浩吉铁路功能,推动西平、宝中等铁路扩能改造,优化铁路专用线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化电网体系,建设陕北-关中第三通道、关中-陕南等750千伏输电通道,强化主网架和配电网建设,增强电力保障能力。重点实施神府、榆横、延安、榆神“陕电外送”,推进陕北至华东、华中等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优化原油、成品油管道布局,提高油品输送能力。推进省属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加快省属输气管网与国家管网互联互通,完善支线管网,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建成关中环线南北联络线等输气管道,加快推进大牛地气田与靖西线联通线,形成以西安、榆林为中心,干支互通、纵贯南北、横跨东西的天然气输配骨干网格局。
第十一章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保护优先,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延续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廊道,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精神力量。
第一节 守护好精神标识
深入推进 “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保护。办好清明公祭轩辕黄帝等活动,加快黄帝陵文化园区建设,推进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改造提升工程。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延安精神。加强黄河文化研究,进一步挖掘诗经、关学、中央水塔等文化元素,传承西迁精神等,适当改扩建和新建一批黄河文化博物馆、黄河文化专题图书馆、特色文化展馆。建设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识。
第二节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加大对周原、秦咸阳城、汉长安城、统万城、大明宫、长城等遗址保护修复力度,推进石峁遗址、西汉帝陵、唐代帝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传承创新后稷教民稼穑等农耕文化遗产,打造农耕文化博物馆和国家农业公园,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依托郑国渠、槽渠、六辅渠、龙首渠、白渠、成国渠等遗址的保护,推进与黄河相关的水文化遗产遗迹的保护与研究。推动天文历法、二十四节气、建筑营造、中医中药、传统工艺等历史文化成就应用。保护黄帝手植柏、老子手植银杏等重点古树名木。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深入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水利风景区提升改造。加强对西安、延安、榆林、韩城、咸阳、凤翔、黄陵、蒲城、神木、府谷、佳县、三原、华阴、乾县等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名村、街区及47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严厉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等文物犯罪行为。
第三节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加强对秦腔、陕北民歌、剪纸、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实施传统工艺美术振兴计划,推进非遗进景区、进校园。大力支持老艺术家、老艺人及传承人代表作品表演、传播以及音配像、新作品创演活动,取其精华、赋予新意、转化提升,确保艺术遗产妥善保护并发挥作用。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探索设立省级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鼓励非遗资源丰富的市、县(区)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陕西“黄河记忆”非遗展示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黄河非遗综合馆、专题馆。
第四节 丰富黄河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加强黄河题材文艺创作,用好“鲤鱼跳龙门”、“巨灵擘山导河”等经典传统文化资源,实施优秀传统文艺振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小剧场舞台艺术创作演出交流、文艺院团精品剧目巡展、美术联展、黄河文化艺术节、黄河群众文化大联欢等计划,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群星奖”等文艺评奖为引领,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推动黄河文化各艺术门类均衡高质量发展,做大做亮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曲、长安画派、陕北民歌等文化品牌。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填平补齐”、文化旅游交通配套等计划,改造升级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智慧广电和应急广播系统集成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黄河主题图书馆资源,提高黄河流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适用性。
第五节 讲好陕西新时代“黄河故事”
制定陕西“黄河故事”传播计划,加强黄河故事展示展演、交流传播。在世界文化旅游大会、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艺术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国风秦韵”海外陕西文化周、“千年古都·常来长安”等活动中融入黄河文化元素,提高陕西“黄河故事”国际影响力。举办黄河文化论坛,推动黄河上中下游主要城市建立黄河文旅联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人文合作,积极向友好省州、友好城市宣介黄河文化,支持国内外媒体宣传报道黄河故事,促进文化文明交流互鉴。推进“黄河文化云”建设,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和传媒技术手段,搭建黄河文化数字化传播平台。
第六节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廊道
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支持市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A级景区提升工程,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增加高品质旅游服务供给,打造世界级黄河文化旅游廊道。依托古都、帝陵、遗迹、古迹、农耕等关中文化特色,构筑关中文化发展带。依托延安、铜川、榆林等地革命旧址和陕北民歌、安塞腰鼓等文化符号,打造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提升转战陕北、渭华起义、西安事变、八路军东渡黄河出师抗日等纪念馆(碑)革命教育功能,构筑红色文化发展带。依托中央水塔、中华民族祖脉和中华文化重要象征,构筑秦岭文化发展带。依托石峁、镇北台、明长城、统万城等遗迹,构筑边塞文化发展带。发挥古都、古城、古迹、红色文化等丰富资源,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协作,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世界级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品牌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文化旅游新业态,积极推动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振兴陕菜品牌。支持申报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激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动能。
第十二章 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扎实做好民生实事,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一节 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陕西行动,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健全稳定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快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症监护病区救治设施体系,实现地市级传染病医院全覆盖,加强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独立的传染病医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借鉴方舱医院改建经验,提高大型场馆等设施建设标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病防治中的作用。
第二节 加快教育医疗事业发展
扩大公办教育资源覆盖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普通高中达标创建示范工程,推进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和中职学校达标创优,支持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加大“双一流”建设支持力度,推进重点高校开展部省共建、校际学科共建、人才联合培养等试点,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沙调控、水土保持、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利用、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增设一批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学科。实施健康陕西17项行动,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建设,优化分级诊疗模式,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远程医疗合作,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产、儿科诊疗服务水平。落实《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实施“黄河名医”中医药发展计划,积极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推动传统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相促进,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推进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增强人民体质。
第三节 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务工人员等群体在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领域创业就业,发挥环境治理、植树造林、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拉动就业作用。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积极防范和化解结构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健全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发展,健全医疗救助体系。有序提升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覆盖面,完善转诊、会诊、转院、医保衔接等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第四节 提升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能力
聚焦革命老区、生态脆弱地区,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衔接,持续改善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条件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力度,继续做好苏陕、津陕协作等工作,精准扶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以工代赈建设领域、赈济方式和受益对象。推进消费帮扶行动,探索产销对接新模式,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打造地域特色产业品牌。实施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城市和老工业基地改造提升工程。编制陕西省新时代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第十三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生态价值转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和要素合理流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节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纵向与横向、补偿与赔偿、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在争取中央财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支流源头区、水土保持重点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水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比例。以水量、水质为补偿标准,完善黄河干流和渭河等主要支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省财政统筹资金支持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逐步推进综合生态补偿标准化、实用化。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托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优化自然资源配置,提高生态产品使用价值。
第二节 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
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网办好”。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加强各类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陕西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积极推动能源、有色、建筑施工、装备制造等领域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支柱产业和精细化工、5G应用、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非公企业,最大限度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积极引进民营企业、民间资本,放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严守底线,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创新执法制度机制。加强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土地、能源、矿产等要素资源市场化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引导科技资源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探索推广“平台+数据+标准”管理服务模式,促进创新要素流动。
第十四章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按照“内引外联、东进西拓、南下北上”思路,拓宽开放广度和深度,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
第一节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发挥区位优势,构建陆空数字立体丝绸之路,推动航空港、陆港联动发展,加快构筑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进一步发挥中欧班列战略通道作用,推广陆铁、空铁、海铁等多式联运,推动中欧班列长安号高质量运营,加快建设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立陆港、空港相结合的临空产业体系,带动功能集聚和城市发展。支持西安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对接国际规则标准、加快投资贸易便利化、健全吸引集聚全球优质要素的体制机制,强化国际交往功能,打造黄河流域对外开放门户。推动杨凌上海合作组织现代农业交流中心、农业技术实训基地、种业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建设,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合作。支持西北大学建立“中亚丝绸之路考古合作研究中心”。推广中俄丝路创新园“一园两地”模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设海外生产加工基地。
第二节 提升开放平台辐射能级
高水平推进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开放型体制机制创新及成果复制,争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创新监管模式,完善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拓宽经济空间,带动外向型加工、贸易、物流等业态发展。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科学合理布局,积极申建综合保税区,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西安、西咸新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物流枢纽建设提升计划,推进各枢纽区域功能性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金融创新与合作,建设服务西部、面向中亚的区域金融中心。充分发挥展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办好欧亚经济论坛、丝博会、杨凌农高会、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等活动。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建设“海外仓”。
第三节 健全区域间开放合作机制
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区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沿黄省区全方位合作,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若干措施,推动苏陕扶贫协作向区域经济合作升级。联合河南、山西做好《郑洛西高质量发展合作带规划》编制工作,依托关中平原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的对接协作,打造“西安郑州双核经济圈”。联合宁夏、内蒙古、山西、甘肃等省区,统筹能源化工发展布局,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和水污染共治,共同保护黄河晋陕大峡谷生态环境,协同推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晋陕蒙(忻榆鄂)等跨省区合作。深度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密切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加强人才、技术、资本、教育、医疗、能源等优质要素交流互动,健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与水源区对口协作机制。与长江流域开展生态保护合作,协同保护和修复秦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政策、项目、机制联动,以保护生态为前提适度引导产业跨流域转移。加强与周边省份的互联互通和经贸、产业联系,加快经济要素双向流动。
第十五章 推进规划实施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把握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先为与后为、快为与慢为的关系,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第一节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党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不折不扣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第二节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配合国家做好黄河保护立法工作,适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条例》等。依据本规划,组织编制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水安全保障、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转型发展等专项规划,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形成“1+N+X”规划政策体系。研究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健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发挥重大项目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国土空间,严格规范各类沿黄河开发建设活动。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开展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湖泊水域岸线确权划界,最大限度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性。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条线”全畅通。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
第三节 强化统筹协调联动
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面指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协同解决跨地市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动员和推进实施。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协调,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做好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