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广东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需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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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2-05-18 10:28 来源: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广东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需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建设单位: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项目概要: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10年启动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8069.25万元,建设地点于南雄市全安镇苍石村西南方向800m的山坳处,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0年11月取得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韶市发改[2010]76号)。工程于2011年4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初步设计,于2013年8月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设计,由核工业华南二九一工程勘察公司进行勘察。工程由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准予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编号:44022320131205040),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为300亩,实际征地面积为269.04亩,填埋场设计总库容313.44万m3,垃圾平均填埋高度:35m,最大填埋高度:60m。填埋场日均处理规模305t/d。本工程设计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日均处理规模为200t/d,建设高程为182~198m,库容134.74万m3,使用年限为16年,即2014~2029年;二期工程建设高程为198~220m,库容178.7万m3,使用年限为16年,即2030~2045年。服务范围为南雄市整个城区。

由于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目前仅一期工程运行,运行时间已超过3年,为科学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周边环境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拟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其生产活动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为填埋场正常运行提供依据。在此背景下,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填埋场环境保护措施提出改进要求,并将其作为后续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雄市沿江东路125号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1-382000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邮编:512026)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1-8700090邮 箱:25408867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交流→企业项目现场、周边环境详细调查→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告评审→报告报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原标题:南雄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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