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印发《重庆市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重庆市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主要用水行业为重点,以试点示范为引领,以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为抓手,分类统筹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统筹管理。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用水效率。
坚持政府引导、强化市场驱动。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强化标准约束,严格监管考核。加大财政和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工业污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形成可持续的建设经营模式。
坚持科技支撑、强化示范引领。增强科技支撑,加强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研发,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在有条件的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试点。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电力热力、钢铁、化工、汽车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有色金属、造纸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5%,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表 主要行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目标
三、重点任务(一)实施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聚焦取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力热力、钢铁、化工、汽车、有色金属、造纸等行业,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综合施策、分业推进,提升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废水排放量。(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电力热力行业:推广应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技术、煤场冲洗水和油罐冷却水循环利用技术、凝汽器循环冷却水深度节水技术、脱硫烟气冷凝水回收处理技术、蒸汽梯级高效利用技术等。到2025年,电力热力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7%。
2.钢铁行业:推广应用高效循环用水处理、生产工艺干法半干法冷却或洗涤、高浓度有机废水回用、高盐废水减量、智慧用水等废水循环利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实施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技术改造。打造产城融合模式,推动钢铁企业加大利用城市再生水。到2025年,钢铁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7%。
3.化工行业:推广应用电化学循环水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回用、水管网漏损检测、智慧用水管控系统等废水循环利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降低废水排放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到2025年,化工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4%。
4.汽车行业:大力推行中水回用管理系统,实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梯级利用、循环利用”,推广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水性涂料和无油冲压润滑技术。到2025年,汽车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4%。
5.有色金属行业:推广应用有色金属冶炼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高盐废水资源化处理等废水循环利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积极推动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串联用水和废水分级分质回用的网络化、智能化调配系统。到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8%。
6.造纸行业:大力推广碱回收及蒸发站污冷凝水的分级及回用、化学机械浆或废纸浆的制浆水循环使用、制浆造纸生产用水梯级利用等工艺。推广备料废水循环回用、低卡伯值蒸煮、多段逆流洗涤封闭筛选、氧脱木素、无元素氯或全无氯漂白、纸机用水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推广高效沉淀过滤白水回收、漂白洗浆滤液逆流使用、高压喷淋、透平风机、生产过程中高浓技术和过程智能化控制等装备技术工艺。到2025年,造纸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35%。
(二)开展工业废水回收利用关键核心装备技术研究。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关键装备技术研究,纳入我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及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支持相关高校、研究机构、行业企业机构突破工业高性能膜及组件、绿色水处理药剂、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高盐废水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材料及工艺技术。选择有代表性的园区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研发集成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管理、政策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电力热力行业:突破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脱硫废水旁路烟气蒸发零排放技术。
2.钢铁行业:突破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冷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循环水高效冷却、高浓缩倍数循环水处理、循环水系统水质稳定在线监控、脱硫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高盐废水单质分盐、高氯废水脱盐、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
3.化工行业:突破煤化工酚氨废水深度除油预处理及焦油资源化回收、煤化工生产废水同步除油除浊回用处理、现代煤化工行业浊循环、旋流/离心分离-结晶纯化废水资源化处理、高盐废水单质分盐、高盐有机废水脱盐与浓缩蒸发、含盐废水催化湿式氧化处理技术、含氨废水高效汽提及资源化利用、热膜耦合高含盐废水资源化、低能耗生物膜处理技术、膜法低成本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废水厌氧生物深度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
4.汽车行业:突破磷化工艺的绿色替代,以及涂料水性化、高固体分、粉末化等关键核心技术。
5.有色金属行业:突破有色金属冶炼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湿法冶金高含盐废水回收与资源化、重金属冶金污酸废水资源化及处理、低能耗生物膜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
6.造纸行业:突破新型造纸废水多级净化深度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
(三)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申报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围绕市内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聚焦重点用水行业,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鼓励各区县、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探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推广新机制,大力推广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修订完善高耗水行业主要产品单位产品取用水定额,加强工业用水定额宣贯。重点用水企业要定期开展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节水诊断、清洁生产诊断和水效对标,引导企业提升用水效率。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对标改造。突出标准引领,遴选一批废水循环利用效果显著、水效指标先进的企业,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先进用水指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依据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开展钢铁、纺织、造纸、食品、化工、有色金属、火电、汽车等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树立一批节水型企业示范典型,总结推广节水型企业的成功经验。推动企业、园区根据内部废水水质特点,围绕过程循环和末端回用,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完善废水循环利用装备和设施,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提升企业水重复利用率。重点围绕我市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到2025年,创建节水型企业100家。(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壮大废水循环利用专业力量。组织重点行业企业、行业协会等积极申报国家废水处理装备、工程应用、技术服务优质企业,积极培育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艺技术创新等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产业联盟,重点面向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委托运行等专业化模式,为重点用水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改造、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等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提升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管理水平。推动规模以上用水企业加快对已有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全面推行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新建(改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重点用水行业项目具备废水循环利用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严格控制新增取水。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园区工业废水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市经济信息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作。市级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市区两级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重大工程及示范试点项目的支持。利用市区两级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相关项目。引导金融机构为开展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企业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落实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推广应用先进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重庆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统筹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等作用。加强统计监测,准确掌握重点企业新水取用量、外排水量、重复利用量,对重点行业水重复利用率进行定期跟踪,确保如期完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目标。(市水利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