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新疆八钢炼铁焦化化工湿法脱硫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项目规模4305万元。详情如下:
炼铁焦化化工湿法脱硫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焦化化工湿法脱硫改造项目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炼铁焦化化工湿法脱硫改造项目总承包(二次)。
2.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厂区。
2.3建设规模:4305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38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在现有脱硫塔附近新建2台高塔式再生塔,拆除现脱硫塔上部的再生槽部分,剩下塔体作为脱硫洗涤塔使用。新增5台冷却器、2台泡沫槽、2个反应槽、1台脱硫液循环泵等。新建尾气收集系统及新增风机及配套的管线。更换1台预冷塔、3个熔硫釜、3台脱硫液循环泵、1个事故槽;更换现有腐蚀的电缆桥架及走梯平台等。承担相关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地勘、施工图设计(包括非标设计)、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设计、消防);设备及材料采购和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软件编程;试生产、达产达标、人员培训、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完成以上内容的EPC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技术协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包含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八一钢铁禁入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