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附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融合技术指南,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环评函〔2021〕76号)有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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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关于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

2022-06-28 08:31 来源: 北极星环评网 

日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附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融合技术指南,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落实<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环评函〔2021〕76号)有关精神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点范围

贵阳市辖区内依法需编制环评文件并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二、试点内容

试点期间,我市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融合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见附件)编制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项目参照《技术指南》执行),确保项目产排污源强、排污总量、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后期管理事项高度统一。对于需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按照原“三合一”要求编制,并作为项目环评文件的附件一并送审。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审批程序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2.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对试点工作有疑问的,可向“技术咨询组”咨询。QQ群:338105478;电话:85983841。

3.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融合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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