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绥阳县厨余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请示》(绥发改呈〔2022〕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绥阳县城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完善城市功能,有效解决餐厨垃圾对环境污染的影响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绥阳县厨余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6-520300-04-01-415495)。
项目单位为绥阳中地油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绥阳县风华镇。
三、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328.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93平方米,日处理餐厨垃圾45吨。建设内容为综合办公楼、进料分拣系统、餐厨处理车间、油脂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锅炉房、消防水池水泵房、除臭环控系统、计量检测系统、安防及大数据监管平台系统、大门,配套建设餐厨垃圾收运设施(3t厨余垃圾专用收集车6辆、10t专用中转车2辆)。
主要工艺:恒温生物转化箱分解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为3222.6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7.07%,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14.5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用电量控制在218.33万千瓦时以下,天然气控制在3.75万立方米以下,用水量控制在0.26万立方米以下。根据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可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六、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等资源,严格按照《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绥阳县厨余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遵环审〔2022〕360号)有关内容建设。
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付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绥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绥阳县厨余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不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情况说明》。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绥阳中地油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绥阳中地油科技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