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电厂(龙华、本溪)所需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该项目分为两部分,项目一为龙华能源生态园,项目二为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内容包括SNCR脱硝系统等。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电厂(龙华、本溪)所需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20172
日期:2022年8月2日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一及项目二中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项目一:龙华能源生态园
2.1项目概况
龙华能源生态园拟建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犁头山。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600 t/d,全厂365天连续运行,主设备年运行8000小时。
建设4条900吨/日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产出的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上网;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焚烧炉形式:机械炉排炉
焚烧炉数量: 4台
单台焚烧炉处理能力: 900 t/d,可在70%~100%MCR负荷工况能长期连续运行110%MCR负荷工况下每天累计运行时间不超过2小时
烟气净化系统工艺流程:“SNCR脱硝+旋转雾化器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SCR脱硝”。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SNCR脱硝系统、尿素制备系统、半干式反应塔系统、生石灰储存及石灰浆液制备系统、熟石灰储存及喷射系统、活性炭储存及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低温烟气/烟气换热器GGH1、湿法脱酸系统、氢氧化钠制备系统、高温烟气/烟气换热器GGH2、蒸汽/烟气加热器SGH、SCR脱硝系统、烟道及其附件、烟气飞灰输送系统、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所有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钢结构、平台、楼梯等;并包含烟气净化系统设备在设计、功能、结构、性能、制造、油漆、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等方面的要求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项目二: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800吨/日,全厂365天连续运行,主设备年运行8000小时。
建设2条400吨/日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产出的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上网;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焚烧炉形式:机械炉排炉
焚烧炉数量: 2台
单台焚烧炉处理能力:400 t/d,可在70%~110%MCR负荷工况能长期连续运行110%MCR负荷工况下每天累计运行时间不超过2小时
烟气净化系统工艺流程:“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预留SCR安装场地。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反应塔系统、生石灰储存及石灰浆液制备系统、熟石灰储存及喷射系统、活性炭储存及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烟道及其附件、烟气飞灰输送系统、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所有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钢结构、平台、楼梯等;并包含烟气净化系统设备在设计、功能、结构、性能、制造、油漆、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等方面的要求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制造商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具有一个单台炉日处理垃圾600吨及以上、且包含湿法脱酸和SCR脱硝的烟气净化系统供货的合同业绩。
(证明文件:至少1台套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项目类型、业绩内容、时间等内容;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黑名单中;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