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江苏印发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的通知。 本方法适用于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工业企业(含仓 储、港口码头等)及涉危涉重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 其它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方法不适用于核与辐射领域隐患的 分级判定。
详情如下: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06月26日
黔江高新区管委会06月26日
中铝集团06月16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6月10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财政部06月04日
彭州市政府05月27日
北京经开区管委会05月23日
中国核协05月06日
中铝集团05月06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31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9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2月01日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1日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9月06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5月06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3月23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06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2年11月03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6月10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前天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前天
电联新媒前天
北极星电力网前天
中国中煤前天
中能传媒研究院前天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前天
微言教育 等前天
江苏省工信厅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