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就污泥焚烧生产陶粒/陶沙生产环评类别问题予以回复,详情如下:
内容:
项目使用一般固废生活污泥+一般固废泥土经过“干化+搅拌+回转窑煅烧”工艺制取陶粒/陶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 采取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改造项目除外)方式的”应该做报告书,回转窑煅烧属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吗,是做报告书还是报告表?
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本项目不属于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03项的相关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