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大气污染防控能力提升与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支撑项目投标公告。项目预算410万元。
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市大气污染防控能力提升与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支撑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大气污染防控能力提升与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2-03357
采购项目编号:JX-ZB-2022-03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大气污染防控能力提升与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大气污染防控能力提升与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支撑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大气污染防控能力提升与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支撑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