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2#高炉煤气精脱硫工程招标,该项目拟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60万m3/h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及配套设施,采用承包方投资、建设并运维模式,运维期为5年,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2#高炉煤气精脱硫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园聚集区。项目规模: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60万m3/h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及配套设施。工期:合同签署之日起6个月(含设计时间)。
2.2招标范围:该项目采用承包方投资、建设并运维模式,运维期为5年;运维结束后,项目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运维期结束后,由招标人负责运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冶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施工环保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冶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两套处理气量≥250000Nm3/h的高炉煤气精脱硫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出具合同证明)。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各自工作和职责需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牵头单位对本工程范围的可研、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运营总负责。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文件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和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其成员构成、股权出资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全部联合体成员出资和融资足额到位的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