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矿物棉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矿物棉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前天
生态环境部04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04月15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09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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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04月02日
生态环境部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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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生态环境厅前天
国家电网报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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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10日
罗甸县人民政府04月10日
攀钢工科咨询公司04月09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05月30日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3日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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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02月13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01月16日
工信部2022年11月09日
工信部2022年11月0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