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石灰、电石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石灰、电石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中国电建07月08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7月08日
大唐集团07月0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7月02日
甘肃省政府06月24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06月24日
大连城市管理06月20日
北极星环保网06月18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生态环境部06月10日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5小时前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昨天
财政部昨天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前天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7月08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7月07日
中国五矿集团07月04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7月03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7月02日
河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4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02月13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01月16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0年05月08日
北极星环保网2018年03月15日
招商证券2017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