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光大环保能源(固镇)有限公司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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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50万投资!光大环保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022-12-02 13:50 来源: 蚌埠市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光大环保能源(固镇)有限公司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3114079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光大环保能源(固镇)有限公司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规划丰和路东侧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固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光大环保能源(固镇)有限公司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31450万元,属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40389.3m2,建筑面积20425.08m2。项目建设1条4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9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产汽量为37t/h。工程设计日处理垃圾量400t/d,年处理垃圾量14.6万t/a;年发电量5027.6万度。根据设计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储存和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并配套建设厂区的给排水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固废临时储存系统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针对焚烧烟气,本项目采用“3T+E”焚烧工艺,烟气净化采用“炉内 SCNR 脱硝+半干法喷雾反应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烟尘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经80m高的烟囱排放,并对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针对恶臭,项目卸料门采用半自动开启门,在卸料大厅出入口设空气幕,同时使卸料大厅保持负压状态,防止臭气外逸;垃圾池上方设置带过滤装置的抽风口,抽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垃圾池上方设置经酸洗涤塔+微波光解+臭氧催化+碱洗塔除臭装置,停炉检修期间的恶臭气体经应急除臭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渗滤液处理站设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的臭气送垃圾池,后送至焚烧炉焚烧。

针对物料仓进料粉尘,项目在飞灰仓、消石灰贮仓和活性炭贮仓的顶部各设置1个仓顶除尘器,仓顶除尘器属于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放。

项目各类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项目烟气排放能够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恶臭气体排放能够满足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的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自建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调节+高效厌氧(IOC)+A/O+超滤+TUF+RO(反渗透)”处理工艺(前端预处理、生化工段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d;后端超滤+TUF+RO反渗透工段设计处理能力为240m3/d)。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化验废水、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站排污水(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工业用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污水(浓水及反冲洗废水)、渗滤液处理系统浓缩液、初期雨水、停炉检修工况下除臭废水、生活污水。其中:

垃圾渗滤液、化验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停炉检修工况下除臭废水等经厂区自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8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至厂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水通过DTRO(高压反渗透)处理,浓缩液回用于石灰制浆。

工业用水深度处理系统产生的排污水(浓水及反冲洗废水)部分回用于捞渣机冷却工序、炉排漏渣输送机冷却工序、飞灰稳定化工序、大厅及车辆冲洗、地磅及坡道冲洗、渗滤液站冲洗等工序用水,未被回用的废水汇同化水站反冲洗废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后端 “超滤+化软TUF+RO反渗透”工序,处理后再进入循环冷却系统回用,不外排。

化水站浓水及锅炉排污水等经锅炉排污降温池收集后直接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石灰制浆,部分进入工业用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化水站补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及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北淝河后汇入淮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系统、垃圾吊车、风机、各类泵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布袋、废膜组件、废矿物油、废油桶、污泥、生活垃圾等。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焚烧炉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直接填埋或作建材利用。项目于主车间内建设1座渣池,容积约648m3,炉渣经渣池暂存后定期资源外售。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于车间内设置1座容积为150m3的飞灰仓、1间145m3的飞灰暂存间。飞灰经飞灰仓暂存后,在车间内经稳定化处理,稳定化产物送至飞灰暂存间内暂存,稳定化后产物产生总量约5343.6t/a。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后送固镇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污泥经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布袋、废水处理更换的废膜组件、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进入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

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属于环境风险导则中的危险工艺。项目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其较大的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柴油、透平油、垃圾渗滤液、氨水等,项目风险单元包括柴油库、氨水储罐、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等。

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区氨水泄露。项目建设事故应急池(700m3)1座、氨水储罐区设置围堰(7.8m×7.8m×1.1m)、柴油储罐区设置防火堤(10.2m×4.8m×3.658m)、雨水管网设置截断阀、自动控制系统(PCL)、自动监控设备、消防系统等,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只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其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项目编码:2208-340300-04-01-6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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