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下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嵊州市西部乡镇的绍兴市某酒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外排口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另外,在沉淀池外排口旁边发现一座围墙,其底部有一个墙洞正在排放冷却废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沉淀池外排口、冷却水外排口、厂外上游江水分别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超过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
11月7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黄酒勾兑车间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仍存在废水直接通过围墙底部隐蔽墙洞向外环境排放的问题。
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发现该企业未按照环评要求对生产洗涤废水进行沉淀处理而通过隐蔽墙洞向外环境排放。该围墙底部的隐蔽墙洞为该企业勾兑车间负责人兼配酒师吴某某为贪图方便排放生产废水,对本来老化的墙砖底部挖出两块砖头从而形成一个隐蔽的墙洞,并对原本建好的沉淀池进行掩盖,以通过该隐蔽墙洞直接排放勾兑车间内生产过程产生的高温消毒罐表面冷却废水、高温消毒罐内及车间地面洗涤废水。
处理结果
针对该企业涉嫌通过隐蔽墙洞、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造成环境污染已于2022年11月8日正式立案调查并立即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环境资源违法“一案双查”,同时委托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快速鉴定评估。
目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该企业黄酒勾兑车间配电设施实施查封,且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企业黄酒勾兑车间负责人兼配酒师吴某某实施行政拘留十三天,接下来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拟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
温馨提示
该案情涉及企业利用隐蔽墙洞偷排废水造成环境污染,此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对生产废水处理及运行废水处理设施方面的环保法律意识薄弱,对擅自通过隐蔽墙洞、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存在侥幸心理,妄图通过隐蔽墙洞直接排放企业产生的废水,从而造成当地河流水环境污染。
本案件中绍兴市某酒业有限公司不仅要受到巨额的罚款,还要承担生态损害处置责任。为此各企业要引以为戒,生产过程中加强落实责任,加强学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主动查找问题,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企业外排的水污染物达标排放。